在十三陵辱骂游客并胁迫消费 导游被吊销导游证
在十三陵辱骂游客并胁迫消费
导游被吊销导游证列入信用黑名单
18日,国家旅游局公布了在云南、北京督办两起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典型案件的处理结果。在十三陵辱骂游客的导游王某目前已被吊销导游证并列入信用黑名单。
据了解,作为正规注册在案的导游王某曾因春节期间“十三陵黑导游辱骂游客”事件在网络上引起极大关注度。而根据此次国家旅游局通报情况来看,经调查,北京导游王某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十三陵至八达岭水关长城“一日游”业务。行程中,王某辱骂游客并胁迫消费。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旅游委给予王某1万元罚款、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处罚结果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西双版纳骂游客案
涉事旅行社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昨天,国家旅游局还通报了关于西双版纳导游辱骂游客案的处理结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事导游被吊销导游证,涉事旅行社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经调查,云南华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此前将32名游客“西双版纳3晚4天游”以每人300元价格转交云南言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据云南省旅行社协会公布的诚信指导价,西双版纳3晚4天游的价格为760元。云南言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的导游何某某辱骂游客并胁迫消费。
处罚结果显示: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西双版纳州旅游委给予何某某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处罚结果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昆明市旅游委给予云南言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五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旅行社法人代表、负责人;给予云南华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处罚结果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记者田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