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闹市虎尸”来源首曝光:倒卖自宿州(图)
今年1月8日,在温州闹市区查获的东北虎尸体。
继宣判“温州闹市虎尸案”的虎尸买卖中间人、收购方以后,温州鹿城区法院8月12日又开庭审理了该案3名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安徽籍被告人。
庭审中,该案虎尸的来源被首次披露。澎湃新闻了解到,虎尸来自“马戏之乡”安徽宿州,3名被告人中的2人系夫妻,案发前为马戏团驯兽师。
此案的虎尸收购者王某、中间商杨某分别于今年4月、6月被鹿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半、10年。
闹市区惊现东北虎尸
2014年1月8日,温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队员在前往训练场途中,破获1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缴获成年老虎尸体1具。
当天,2名警员驱车前往训练场途径市区江滨东路时,发现2名男子正把1只编织袋往越野车上搬。由于袋内物体形似人形并用麻绳捆绑,警员下车盘问。期间,1名男子逃离、另1人被警员控制。
初步检查,袋内包裹的是1头成年老虎的尸体。经警方查实,被当场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为虎尸收购者王某,江西抚州人;逃走的男子杨某是贩卖虎尸的中间商。不久,杨某也被抓获。
经公安部森林公安处及林业部门专家勘察,被查获的老虎尸体重约300斤,为成年东北虎,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该案经媒体报道后,安徽籍被告人尹某和“驯兽师夫妇”王某、冯某投案自首,8月12日在鹿城区法院出庭受审。
尹某34岁,案发前是宿州市杂技从业人员。今年1月,他与中间商杨某通过电话联系,约定以19万元帮杨某寻找、出售老虎。随后,尹某联系当地某马戏团的王某、冯某,让他们帮忙收购,约定价格18万。不久,王某以15万从郭某(另案处理)处购得1只死老虎。随后,尹某及中间商杨某在冯某、王某家中确认并交易了虎尸。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3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3名被告人均来自“马戏之乡”
在当日的庭审中,3名被告人承认倒卖虎尸,但均称直到案发才知道即便倒卖的是饲养的死老虎也是犯罪。
尹某表示,案发前不知道倒卖死老虎犯法,因为老家宿州埇桥区是“马戏之乡”,很多从事马戏业的家庭都经批准饲养老虎、狮子等用以表演。
王某也表示“老家有好多人养老虎,活着的老虎不值钱,死了才值点钱”,直到从媒体上得知温州警方破获虎尸案,才知道倒卖死老虎是犯罪,经商议,和丈夫到当地公安机关自首。
在庭审现场,被告人辩护律师就缺少“鉴定老虎为野生虎”的环节提出异议,就被告人贩卖家养的死老虎是否触犯刑法等进行辩护。但公诉人认为,根据《刑法》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老虎本身是否属野生对本案定性并无关联。
通过公开资料,澎湃新闻了解到,安徽宿州埇桥区2006年被命名为“中国马戏之乡”。2008年,“埇桥马戏”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据媒体报道,当地有近300个马戏团常年在全国各地演出。
经批准合法饲养的老虎在死后该如何处理?东北农林大学副教授刘炳万告诉澎湃新闻,老虎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其生老病死都有严格的审批执法程序。无论是动物园还是马戏团,拥有的每只老虎的信息都须在林业部门备案登记。老虎死了,要报主管林业部门商请如何处理,并根据死因决定是留做标本,还是掩埋或以其它方式销毁。处理尸体时,当事方及相关部门须派员到场,互相监督。
刘炳万表示,由于处理虎尸需经审批,且虎尸有一定经济价值,加上某些地方的农林执法部门监管不完善,饲养主躲避监管、私自买卖虎尸的情况时有发生。2002年,宁波中院审理国内首例贩卖东北虎虎肉案,江苏马戏团在1头东北虎病死后,将虎肉以2.1万元卖给饭店。法院核定,涉案东北虎虎肉(含虎骨)价值48万元,后主犯被判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