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区设消费纠纷巡回审判点 无法调解可申请司法裁判
28.10.2015 13:52
本文来源: 新浪上海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消保委获悉,在长宁区“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已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基础上,市消保委和市高院决定先期在徐汇、普陀、虹口、闵行、嘉定、松江、青浦等7个区消保委设立“消费纠纷巡回审判点”。
今后,在上述8个辖区内,消费纠纷经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消费者可通过“消费纠纷巡回审判点(巡回法庭)”递交诉讼文书,申请司法裁判。 (王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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