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

01.12.2015  15:15

近日,国务院 办公厅 印发《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面部署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增加新供给,满足创造新消费,形成新动力。

指导意见》指出,以传统消费提质升级、新兴消费蓬勃兴起为主要内容的新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等重点领域快速发展,将引领相关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迅速成长,拓展未来发展新空间。

指导意见》提出四方面工作举措:一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创新;加大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力度;加强助推新兴领域发展的制度保障;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二是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改善市场信用环境;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强化消费基础设施网络支撑;加快出台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的操作方法;依托中心城市和重要旅游目的地。三是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适度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日用消费品进口;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实施品牌价值提升工程。四是优化政策支撑体系,系统调整财税、金融、投资、土地、人才和环境政策,形成有利于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协同发展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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