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保委换届产生新一届委员会

11.12.2015  01:09

  12月10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换届大会暨三届一次全委会在上海展览中心友谊会堂举行。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定华同志担任市消保委新一届全委会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建融同志兼任第一副主任,市工商局局长陈学军同志兼任市消保委常务副主任。

  会议召开前,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同志在《关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二届全委会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五年多来,市消保委第二届全委会自觉服从服务全市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新一届全委会要适应经济领域新变化,创新维权机制和思路,推动社会各方共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不断提高维权影响力和公信力,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重视和支持消保委工作。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新一届全委会组成人员共77名。与上一届全委会相比,新一届全委会致力于全新打造消费维权大平台,委员组成体现了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委员组成的代表性,更能维护消费公平。新增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协经济委、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委、市金融办、市旅游局、市妇联等7家为副主任单位,共有12位副局级领导兼任副主任。二是委员组成的广泛性,更能推动齐管共治。新一届全委会扩大了成员单位,既有来自市人大、市政协、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委员,又有来自不同群体的消费者委员、相关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的委员。三是委员组成的社会性,更能促进维权正义。新一届委员中增加了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的比例,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委员由13人增至17人,增加了30.8%;消费者委员由17人增至20人,增加了17.6%。

  新修改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章程》紧紧围绕消费者组织的性质、职责和任务,在三个方面体现了上海特色:一是自身定位更加精准。新《章程》确定了消保委代表消费者、服务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宗旨,固化了《消法》、《消条》中规定的职责和制度,增加了市消保委对区县消保委加强业务指导等内容。二是运作机制更加务实。新《章程》取消了常务委员会,新设了常务委员会议制度,有利于及时协调解决阶段性消费维权的重点问题;规定市消保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工作机构,有利于增强消费维权工作的权威性。三是组织纪律更加严密。新《章程》明确了全委会委员的任职条件、权利义务、辞职以及终止程序和本委领导的职权,有利于保证组织机构运作的规范性和程序性。

  时光辉副市长出席了会议并指出,此次换届会议是一次承前启后、与时俱进的重要会议,必将有力推动上海消费维权事业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他希望各级政府要依照《消法》和《消条》的规定,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继续重视和支持消保委工作,切实保障其依法履行公益性职责。对新一届全委会,他提出三点希望:一是顺势而进,应势而为,主动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融入上海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主动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瞄准新能源、新金融、大健康等与互联网高度融合的新产品、新服务,倡导以生态文明为理念的绿色消费,时不待我地推动消费的新增长、新发展,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坚定信念,保持定力,始终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要继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利保护问题,健全便利、快捷的诉求保障机制和问题发现机制,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更有力、更有效地为消费者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三是创新不止,实践紧随,奋力把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推向新阶段。要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切实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研究问题、思考问题,广泛倾听消费者意见把消费者的呼声及时传递给政府社会,做科学消费的倡导者、安全消费的守护者、扩大消费的推动者。市消保委既要当好消费者的“代言人”,也要做好政府的“参谋官”,使消保委真正成为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

  作为新一届市消保委主任,杨定华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市消保委(市消协)成立30周年,她希望新一届全委会要以此为契机,切实担负起消费维权的重任:第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适应新要求,自觉服务中心、服从大局。消保委的全部工作要坚持以消费者满意为标准、以社会公信力为价值取向。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发挥新消费的引领作用,着力在服务消费需求、保障诉求实现、促进维权正义上下苦功,着力在推动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和农村消费的增长上多作贡献。第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确立新理念,善于协调各方、携手共治。消保委要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的“统筹协调、组织整合”的体制优势,发挥好消费者与经营者、行业组织与经营者、行业组织与政府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建立全委会分工与合作的工作机制、并为破解难点热点建立常态的共商与会诊机制、及时沟通分享各项专题调研与通报,充分体现上海消费维权齐抓共管、携手共治的体制优势,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谐互信的消费关系。第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提高新水平,坚持依法履职、公信为本、开拓进取。消保委要按照政治坚定、思想先进、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以专业化、职业化维权队伍建设为目标,切实提高依法维权的专业化水平,切实提高依法履职的职业化能力。要密切关注消费发展的新趋势,不断满足消费需求的新变化,及时回应百姓渴望的新期盼。她要求各区县消保委快速行动起来,参照市消保委换届的模式,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尽快完成换届工作。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常宇充分肯定了上海市消保委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做的工作,为全国消协组织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他希望新一届全委会继续发扬成绩、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始终立足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继续当好全国消协组织履职尽责的排头兵和创新发展的先行者,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消费维权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消协组织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势下工作要求的消费维权队伍;进一步广泛动员各界力量,打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