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消保委不满"火车票丢失需重买" 状告上海铁路局

13.01.2015  08:45

  东方网1月13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实名制火车票乘火车后,火车票丢了怎么办?铁道部官网回答:“另行购买”。这样一条规定引发了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浙江省消保委)的不满,于2014年12月30日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交诉状,请求判令上海铁路局立即停止该行为,并在2015年1月9日获得中国消费者协会支持。昨天,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证实,确实收到了浙江省消保委向法院递交的材料,不过尚未立案。

  据了解,浙江省消保委称由于陆续接到多位消费者的投诉,内容均涉及消费者实名购火车票乘车后不慎遗失车票,但车站方面拒绝消费者凭身份信息查询的要求,强迫消费者补票。浙江省消保委认为“实名制购票,乘车后遗失车票的消费者另行购票”的规定不合理,要为消费者维权,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交消费维权民事公益诉讼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上海铁路局立即停止其“强制实名制购票乘车后遗失车票的消费者另行购票”的行为。

  而浙江省消保委的维权得到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支持。其新闻发言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消协支持浙江消保委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就损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这场维权之战引发不少网友的关注。在社交媒体上发起的“你支持浙江消保委起诉上铁吗?”的投票中,有8781名网友选择了“支持!铁路局规定不合理。”,占到了投票数的96%。

  昨天,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表示,确实受到了浙江省消保委递交的诉讼材料,不过还尚未立案,还在立案审查中。上海铁路局称,目前尚未收到法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