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航务(地方海事)系统“法制宣传月”活动圆满结束
11月25日—12月25日,市航务处开展以“规范执法管理,保障航行安全”为主题的2015年上海市航务(地方海事)系统“法制宣传月”活动。
活动期间,市航务处组织开展了两次法制专题培训、一次法制专题讲座,共300余执法人员参加;编制发放“海事、航务和航道现场执法实用操作手册”600余本、法制宣传单26000余张、宣传册600余本。
各直属单位,各区县航务管理所(署)以“法律进基层、法律进船户、法律进码头、法律进企业”为目标,有序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嘉定所充分利用网格化巡航优势,南北两督查中队的执法人员通过VHF甚高频等设备,向在辖区水域内航行的船舶宣传法律知识;浦东署各站通过水运通信息发送、巡航登轮检查、深入码头企业宣传等多种形式,不断引导船员和港口从业人员规范经营,安全作业;检查大队通过在日常检查工作中主动对接水运企业和浮吊,召开航运企业代表法规培训会,联合辖区海事共同开展水上交通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向企业的管理层和浮吊业主深入宣传水路运输及水上交通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青浦所重点对渡口渡船、水上旅游单位、泖河浮吊作业区、金泽水库、17号地铁等在建涉水工程开展法制宣传,以及向船员和乘客进行安全理念教育,并主动向船员提供咨询服务;市区所利用船舶候签、候泊等间隙,组织船员召开座谈会及法规知识宣传讲座,开展短时培训和宣贯教育,并就近期上海市雾霾天气增多的情况,向码头单位、船员等宣传《上海市大气防污染条例》,就船员关心的违法扣分情况,向广大船员解读了《船员违法记分分值标准》等;松江所在所有站点、基层海事所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船民广泛发放宣传单,实现了辖区宣贯覆盖率100%。
“法制宣传月”活动,一方面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治理论水平,提高了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实操能力,另一方面增强了行政相对人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的意识,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奠定了基础。
(航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