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28.09.2018 20:47
本文来源: 财政局
附件: 1.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调整海域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2018〕15号) ; 2.《上海市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2008版)》 。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海洋局 2018年9月21日
本文来源: 财政局
28.09.2018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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