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上海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视组于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上海海事大学党委进行了巡视,并于2019年2月2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巡视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学校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常委会议、全校中层干部参加的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和上海市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通过学习讨论,学校领导班子、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了对巡视整改工作政治性、严肃性的认识,深化了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认识,深化了把高质量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的认识,增强了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推进
党委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推动。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督查小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整改期间召开8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通过四个“建立”,加强督查督办力度。一是建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半月就整改工作进行一次研究。二是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例会制度,汇报工作进展,讨论整改措施。三是建立整改台账,对照问题和措施,定期查验,逐一“过堂”。四是建立信息反馈制度,责任单位定期向党委汇报整改进展情况。
(三)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坚持“加强领导、分工负责;问题清单、分别认领;责任到人、限时完成;建章立制,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分解到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强化“建账、交账、查账、销账”管理举措,明确办结时限和整改要求。
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57个问题已整改46个,正在整改11个;163条整改措施,基本完成128条,需要中长期落实的有35条。新建制度10项,修订完善制度9项,拟新建或完善制度41项。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6人。退出各类钱物价值172.2万元。巡视组移交51件信访件,合并后为33件。已办结28件,5件仍在处理中。
二、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关于党委思想引领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持续推进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上心的问题
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已制定出台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开展相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党建与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政治建设与意识形态等方面重要论述的专题学习研讨。出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二级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理论学习专题研讨内容不少于50%。由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负责,根据干部师生等不同群体需求,供给更具个性化、针对性的学习资源。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加强二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教师学习,实现上下同步同拍、同频共振。中心组学习加入“应知应会”考核内容。成立理论宣讲团,制定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制度,推进理论宣讲常态化。
二是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明确把学习领会上级精神作为党委常委会的常设议题,重要文件、重要精神原则上在一周内学习传达,确保学习传达“无温差”“无时差”。常委会专题学习增加导读环节,班子成员要联系思想和工作深入谈感想、谈体会,提升学习针对性、有效性。中心组成员定期撰写学习体会,每年编写一部《中心组学习成果汇编》。
三是围绕班子自身建设强化党建工作。党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通知》、市教卫党委《关于加强高校院(系)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四个意识”。
四是拟修订完善《上海海事大学党政公文处理办法》,增加责任条款,确保及时出台有关制度、方案或办法、细则,把中央精神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2.针对贯彻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加大引进和内部调配力度,力争3年内(2021年底前)按照相关规定配齐辅导员。加大公开招聘辅导员力度,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5名。实施辅导员培养计划,制定措施,稳定队伍。选拔教职工和校内优秀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
二是扎实推进新时代思政课守正创新,加强学风建设。加强对思政课教学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强化教师个人备课、集体备课、专家把关等环节,增强思政课教学的价值引领。加大教师进修交流和社会实践力度,博采众长,提升教学能力。实施督导听课,强化教学过程管理。举行思政课教学比赛,激励教师更多的投入教学方法革新和课堂纪律把控。把课程考核中比重提高到50%,增加课堂教学互动交流环节等,调动学生课堂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学风建设。建立校院两级学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学风建设“党政一把手工程”。开展课堂教学秩序集中整治。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加强家校联动机制建设。
三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定《上海海事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上海海事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等制度,完善党委教师工作部职责和议事规则,拟成立教师工作委员会,建立融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工作体系。组织全体专任教师以及有课堂教学任务的非专任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建立师德档案,细化新进教师师德把关、教师职称晋升师德师风考核机制。继续举办青年骨干教师、海归教师国情教育活动,探索新老教师联合培训措施,坚定理想信念,勇担时代责任。以“师德标兵暨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表彰为契机,加强典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校园意识形态问题的分析研判。明确每学期第一次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已制定出台《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上海海事大学意识形态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党委宣传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归口管理。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对师生思想动态的调研,供决策参考。以年末“三大主体责任”述职答辩为抓手压实二级单位主体责任,利用学校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及年中学院考核契机督查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制定马院建设规划,对学院体制、思政课教学改革、学位点和学科建设、队伍建设、考核等提出明确目标,完成相关专业调整。下半年完成独立设置马院工作,选优配强学院领导班子,完善学院建设相关软硬件配套,健全学院运行机制。加大师资引进力度,2019年增至40人,2020年增至47人,2021年达到规定要求,完成上海市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各项建设任务。对标马克思主义学科一级硕士点申报要求,加大学术带头人招聘和校内人员培养力度,力争到2020年马克思主义学科教授数达到规划要求。
(二)关于党委驾驭全局能力不够,领导班子凝聚力、执行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1.针对统筹推进办学治校不聚焦的问题
一是成立专题研究小组,按照应用研究型大学目标定位,对标“双一流”,下半年择时发动校内大讨论,集思广益,找准差距,明确发展目标和着力点。落实好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学科)建设的各项措施,突出特色,注重内涵发展,争取获得高质量国家级奖项。
二是切实加强传统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培养航运领军人才。加大航运类师资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优化传统特色专业师资结构。拟修订《上海海事大学人才引进实施意见》,单列航运领军人才引进办法。拟制定《上海海事大学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向具有航运教育背景的博士倾斜,提高具有航运背景博士的比例,鼓励教师到航运企业或研究机构开展产学研用活动,积累行业实践经验。
修订传统特色专业培养方案,对接行业发展趋势,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社会需求的匹配度。鼓励教师根据学科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课堂教学内容。加强教材选用审核,优先使用新教材。继续建设校企合作课程,建立一支行业兼职教师队伍。遴选部分实践性强的专业课程,聘请行业企业专家进校授课。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改革实习模式,强化学生实习期间与企业员工“同吃,同住,同劳动”。鼓励学生参加国际交流项目,拓宽国际视野,提高国际交流能力。
三是进一步明确港湾学校发展方向。成立专题研究小组,深入研究港湾学校在海事大学发展全局中的定位,研究中等职业教育在学校整体教育体系中的功能定位。打造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厚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社会环境,推动学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发展共同体。
2.针对领导班子存在的有关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做到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习近平关于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论述摘编》等文件精神,准确理解和把握运用高校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谈心谈话,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团结。
二是建立健全党政议事、沟通机制,强化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的执行力。已召开4次书记办公会,主要内容为:系统梳理巡视整改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等;部署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巡视整改疑点、难点问题等。拟制定《上海海事大学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制度(试行)》,主要聚焦日常工作和重要信息的沟通、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决策前的沟通、重大活动和紧急事项的沟通、重点工作和重要决策事项的沟通协调等。
三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党政分工合作的运行机制和工作程序。坚决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定期总结执行情况。充分发挥好党委的决策功能和行政的执行功能,强化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明确党委和行政的工作职能及领域,健全党办、校办沟通协调机制,更好地发挥两办服务功能。
四是提高党政班子议事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拔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等讲话精神、中共中央修订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拟修订《书记校长定期沟通制度》,确保在个人动态知会、定期沟通交流、不定期会晤等方面沟通顺畅,提高班子议事效率和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拟修订完善《中共上海海事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坚决履行党管干部职责。
3.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主集中制的主要论述,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精神 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办法》,主动对标中央和教育部相关要求,切实增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强化制度“废改立”,及时完善学校制度体系。
二是进一步明确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党委印发的《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规定》,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及未列入预算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支出和列入预算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费用的调整必须经党委常委会讨论,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与要求,规范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认真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修订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拟修改完善海大资产经营公司章程,严格区分校办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和学校对外投资项目,并按规范程序进行讨论决策。
(三)关于党的建设抓而不实,学校各级党组织作用发挥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针对校领导班子在自身建设上没有发挥“头雁效应”的问题
一是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适时启动新一轮干部聘任,加快落实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担任党委常委工作。
二是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拟制定《上海海事大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建立校班子民主生活会相关事项公开制度。按照“红红脸、出出汗”“有辣味”“见人见事”的要求,班子成员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交流交锋,认真查摆问题根源,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明显提高。
三是规范领导干部劳务报酬发放工作。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学校《关于规范领导干部评审费等劳务报酬发放工作的暂行办法》。对照相关文件规定自查自纠,清退10.45万元。
2.针对学校对二级学院(部门)班子建设用心用力不够的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在新一轮干部聘任中,对部分不和谐院级班子进行调整。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加强高校院(系)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组织召开二级学院书记、院长会议,着重研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二级学院党组织功能和作用,完善二级学院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加强校领导对所联系二级学院工作的指导检查。
二是完成海大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修订公司章程,提升制度建设在企业经营目标考核中权重。
三是继续推进在二级学院配备专职组织员和特邀组织员工作。全校13个学院中11个学院“特邀组织员”已配备到位。完成对特邀组织员的培训,提高组织员队伍的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形成二级学院专职组织员选任工作方案,适时启动配备工作。
3.针对学校对基层党支部建设推进指导不力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相关学院党委完善和规范了活动记录。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作出明确要求,每月公布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安排。邀请校外专家对二级党组织、党支部开展专题党务培训。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基层党建考核重要内容。
二是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完成机关6个支部书记调整,新任支部书记全部由处级干部担任。落实校党委《关于加强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强化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学习,夯实支部工作基础。
三是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组织相关学院认真学习党员发展流程,严肃党员发展工作纪律。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拟修订《上海海事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细则》,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学生支部书记参加市教卫工作党委举办的基层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加强业务指导。
(四)关于干部工作把控不力,队伍建设和管理监督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的整改
1.针对选拔任用不规范,存在违规设岗现象的问题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把关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最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突出选人用人的政治标准,强化党委在选人用人上的把关作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顶层设计,开展中层干部队伍现状调研分析,为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优秀年轻干部选拔提供支撑。干部选任工作中,加强民主推荐及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的综合研判。
二是加强对外聘干部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将聘任制干部纳入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制定《上海海事大学聘任制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三是贯彻落实《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精神,各二级学院取消了院长助理岗位,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进一步健全干部监督管理常态化机制,确保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针对干部管理不严格,工作缺乏严肃性的问题
一是调查校某职能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测评中的有关问题和原因,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按照“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标准,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拟制定《上海海事大学党委组织部数据材料管理办法》,增强保密意识,加强文件材料和数据的管理。
二是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兼职。全面排摸市管干部和中层干部的兼职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兼职审批备案工作。已制定出台《上海海事大学中层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完善《上海海事大学中层干部兼职审批备案表》,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
三是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完成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补充报告抽检评议结果和处理决定。制定出台《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结果处理办法(试行)》,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针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人才引进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调整充实干部人才库。拟制定《上海海事大学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积极选派年轻干部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继续做好优秀青年教师到机关挂职锻炼工作,拓宽选人用人视野。
二是多措并举,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拟修订《上海海事大学人才引进实施意见》,拟制定《上海海事大学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实施办法》,对优秀青年讲师、副教授实施托举培养,形成培养梯队,激励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委推动“四责协同”机制建设不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一是分层次学习贯彻上海市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推进会精神,增强广大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明晰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责协同、合力运行的具体内容。校党委、纪委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党组织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党政主要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上海海事大学2019—2021学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校党委加强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检查。
二是已制定出台《上海海事大学推进二级党组织落实监督责任实施细则》,督促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履职尽责。通过每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大会等,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拟修订完善《上海海事大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完善校、院、党支部三级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强化责任考核,督促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
2.针对校纪委聚焦主责主业不够,问责追责不严的问题
一是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加快“三转”。督促纪委坚决退出其他各类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合计梳理73项,除纪委书记保留6项、纪委副书记保留6项、纪委干部保留2项外,其他(共计59项)均转出。修订纪委、监察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
二是规范执纪问责程序。已修订完善了《上海海事大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信访件的受理、问题线索处置方式、信访件处理等,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对上一轮巡视以来的信访件进行了梳理,完成对巡视组提出需要补充调查的4件信访件的处理。
三是强化警示震慑。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干部大会等形式,实名通报学校发生的违纪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及时更新“上海海事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网”,增加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开通“海大清风”微信公众号,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关注。
3.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针对出访期间擅自改变行程问题,对3名学院责任人5次公务出访进行认真核查,责成其书面检查,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违规发生的住宿、交通等费用合计1.78万元退回学校财务,上交国库。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修订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加强预算管理,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
二是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用问题进行调查。调查了解某职能部门负责人2018年赴外地某学院调研没有严控出差天数的问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修订完善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调研出差审批程序等制度。
三是及时整改公务用车违规情况。已终止与上海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长期汽车租赁合同。启动车辆更新配置工作。针对过渡期公务用车需求,开展临时租车服务企业遴选。严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管理使用纪律,加强资源调配,提高管理水平。
四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立即停止无公函报销公务接待费的行为,严格禁止非公务活动发生的费用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修订完善了相关公务接待工作办法。
五是进一步落实上一轮巡视中发现的违规报销餐费问题的整改。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教育,当事人将已报费用1万元退回学校财务,上交国库。
(六)关于内控机制不完善,存在诸多廉政风险点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明确停止校领导机动费。2017年9月校长办公会决定暂停校领导机动费,并把剩余的机动费全部转入学校预算预备费。目前学校党委已正式停止机动费。梳理2016-2017年机动费使用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项目费用的清退工作。拟制定《上海海事大学预算预备费管理办法》,明确用途、审批程序等,强化纪律意识。
二是深入开展不规范取酬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学校评审费、答辩费等劳务费发放情况。召开校领导及全体中层干部会议,专题部署不规范取酬清理工作。坚持依规依据,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按照区分职务与非职务、年薪制与非年薪制、学校拨款与单位创收、奖励项目以校及其以上为准、不重复统计等5项原则,形成实行年薪制院长书记、学院副院长副书记、职能部门校中层干部、直属部门校中层干部等相关清退方案,合计清退96.21万元。加快研究制定有关劳务费发放及年薪制干部取酬规定。
三是清理、规范少数中层干部在校办企业兼职工作,清退不规范取酬10.46万元。完成海大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制定出台《上海海事大学中层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严格防止违规兼职取酬行为。
四是加强对二级学院(部门)创收经费监管,防范廉政风险。梳理经济管理学院MBA、MEM办学项目收入分配和使用情况,清退不规范取酬9.3万元。拟研究制定《上海海事大学学院(部门)创收管理办法》、《上海海事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事业收入管理与使用办法》,强化创收收入管理,覆盖所有办学学位点。
2.针对科研课题管理不善的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对相关校领导领衔的横向课题,已于2019年1月对其代表相关研究机构负责管理的课题进行审核,重新确定了课题负责人。
二是依据《上海海事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有关劳务费、招待费及结余资金分成等比例的规定,对科研经费的报销使用进行了认真核查,对经费使用不规范、支出超比例的课题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退回违规发放的劳务费、招待费等近47万元。已修订出台《上海海事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明确劳务费的内涵和比例。已修订出台《上海海事大学外协科研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外协经费比例。
三是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督促尚未结题的项目加快进度,提高结题率和完成质量。截至4月20日,办结1454项,其中1178项办理了结项手续,247项办理延期手续,29项被撤销。
四是严格合作(外协)项目的审核把关,强化对合作(协议)真实性、可行性和合规性的审核,防止虚假配套资金、虚假合作、虚假课题。审查以课题名义签订的培训服务、物资采购合同,取消立项“课题”6项。已修订《上海海事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单纯的培训类和物资采购类项目不在科技立项范围。
3.针对基建工程及资产管理存在违规问题的问题
一是审查违规发包工程行为,立即停止校办企业上海某有限公司所有小额修缮项目,并按照规定程序注销该企业。已修订《上海海事大学基础设施修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小额修缮项目公开招标比选制度,确保施工单位具备行业资质条件。拟建立《零星修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规范修缮施工过程管理。
二是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产出租管理。对涉及的问题项目启动出租出借补申报工作。按政府采购要求选定专业评估公司,已完成价格评估。按照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要求,今后拟出租出借房产,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履行申报手续。根据学校《公有房经营性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强化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的遴选。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加强出租出借合同管理,做好租金收缴工作,规范收支两条线。
三、增强政治定力,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目前,学校整改落实工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有些问题已经落实;有些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正在抓紧进行;有些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建立新体制新机制来解决。党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作为长期的、重大的政治任务,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收场”心态。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中长期解决的问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紧盯不放、加强督办;对在整改中不主动、不作为的单位和责任人,严厉查处,严肃问责。要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聚焦“2+4+4”十个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狠抓过程督查和落地见效,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升办学治校能力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科学判断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能力、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能力、廉洁自律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坚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讲党性、修个性,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和谐。以贯彻落实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加强高校院(系)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为契机,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能够不断增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学校纪委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三转”,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强化考核导向,用好问责利器,坚决把压力逐级传导下去,确保全校各级党组织都能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推力。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全面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水平,坚决肃清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党委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学校发展放在国家建设海洋强国、海运强国以及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大局下,更好地凝聚和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对标国际标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发展之路,扎实推进从严治党、依法治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推进高水平海事大学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3828402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行政楼党委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1306
(转自上海市纪委、市监委网站,2019年6月6日) 扫码分享本页面 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