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院将适度监管金融创新中的刑事犯罪案件

23.07.2015  18:59
   

经济发展需要金融创新,但在金融创新中或将发生新类型的金融犯罪,对此,浦东新区检察院积极应对其中发生的新类型案件,将针对行业性、地域性金融犯罪新特点进行适度监管,并适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对策建议,为金融犯罪预防提供参考。

据悉,近三年来,浦东地区金融犯罪案件受理数呈连年大幅增长趋势。其中,信用卡诈骗罪仍是金融犯罪中最为集中的案由,案件量与占比率持续上升。2014年共受理710件,占全部金融犯罪案件数量的95.2%。在信用卡诈骗犯罪领域,出现了名为信用卡、实为各种贷款的业务,此类新型信用卡产品,区别于以透支消费功能的传统信用卡业务,在刑事犯罪认定方面出现了新的难点。

此外,在目前个人融资渠道有限的情况下,小微企业或个人利用现有各种金融工具,违法获取资金的现象增多,且有一定的地域性、行业性。在鼓励金融创新的背景下,尤其是在我国大力推进自贸区建设的进程中,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宏观审慎的监管框架,对新产品、新业务要通过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及时予以监管,防止监管空白,积极推动普惠金融,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缩短企业融资链条。

该院认为在监管的同时,还应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研究制定金融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措施。司法机关应建立与金融监管部门间的协调沟通机制,定期联系沟通,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专业问题、新问题共同展开研究探讨,以便对金融法律关系中各种行为和事实准确定性,借助金融监管部门的专业优势为司法实践服务,最大化刑法的金融安全保障功能,共同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