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

21.09.2015  19:21

        近期,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简称浦东城管执法局)举行挂牌仪式。市委、市政府领导共同为浦东城管执法局揭牌。浦东新区、市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领导出席挂牌仪式。

        打造执法一竿子到底的“浦东样本”

        浦东城管原本“挂靠”在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名下,此次机构单列,重心下移,标志着以科学、规范、常态、高效为目标的新城管体制将从本月先期试行。本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以来,城管体制历经几次调整,为加强特大型城市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仍存在一定薄弱环节,特别是急需加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集中力量破解城市管理顽症难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第一次在党的决议中对一项具体政府职能作出规定,足以说明城管执法现状的复杂性与艰巨性,改革已到“破冰”时期。

        打造执法一竿子到底的“浦东样本”,旨在探索“浦东能突破、上海能推广、全国能借鉴”的改革经验。新成立的浦东新区综合执法局遵循综合执法试点“两个相对分开”原则,即——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集中执法事项,避免多头执法,推动管理与执法适当分离。

        重心下移,充实一线执法力量

        新成立的浦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全市率先提出了“职业化”、“专业化”、“准军事化”的队伍建设标准。其设置将采取“机关轻型化”,“层级扁平化”,以“重心下移”,“权限下放”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将大量人员充实到基层一线执法队伍中。执法局下设两个支队,即城管执法支队和环境监察支队。其中,城管执法支队按区域统筹设置6支区域性执法队伍和两支特殊区域执法中队(国际旅游度假区中队、世博中队),保留现有的36支街镇执法中队。

        事权下放后,区域性执法大队类似于“专家门诊”,街镇执法中队相当于“全科医生”,今后将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属地管理的优势,由街镇政府“多管齐下”,依法相对集中行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涉及城市综合管理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市容环境、环境保护、园林绿化执法权和其他相关事权均将依次下放,实现地域网格化的无缝对接,提高执法效能。

        公安保障,实现联动无缝对接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难点在推进综合执法,跨部门联合执法。结合新区当前城市管理领域的核心问题,本次将分散在新区环保局、建交委、规土局、发改委等部门的相关执法事项,集中划入城管执法局。体制调整后,今后新区城市管理领域的规划、土地、环保、水务、市政、环卫等执法事项,以及绿化、交通、建管、房管领域的部分执法事项都将逐步集中由城管执法局承担。

        同时,为健全并强化公安部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保障作用,新区层面,公安分局副局长兼任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公安负责配合保障城管执法;街镇层面,派出所加强公安派驻制度建设,明确民警职责,提高问题发现和处置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