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新标准出炉
02.12.2016 18:06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委员会
记者了解到,新版办法对于浦东企业研发机构设定了3个条件: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的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标准的中型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经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达200万元以上。
与老版相比,新版取消了“注册在浦东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且税务部门核定的研发费用占销售额6%以上的企业,在企业申请后,直接认定为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条款;取消了企业内部研发机构专职从事研发的人员不少于15名的限制;取消了优先认定范围等。实现了政策联动,将研发机构认定工作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有效衔接。
此外,新版还加强认定监督与管理,主要体现在复审年限和备案条款。与老版相比,新版缩短了复审年限,将每两年复审一次的年限缩短为每年复审一次。同时,对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明确报新区科委备案的时间及材料。
每年,新区科委会发布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申报工作指南。想要申报的企业可以根据指南要求,在“浦东科技网”上在线申请,按要求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同时递交书面材料。 【来源】浦东时报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委员会
02.12.2016 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