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北蔡引导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监督
今年年初,浦东北蔡镇几个村的村民领到了自留地一次性补偿款。拿了这一次性补偿,以后就没有青苗补偿费了,自留地使用权也自然终止,村民们会同意补偿方案吗?中界村村民金美琴的自留地面积比较大,在大部分村民的眼里,金美琴吃了大亏,可她却乐呵呵的。原来,金美琴不怕吃亏的底气源于中界村制定的《关于村民自留地使用权作一次性经济补偿的实施意见》。
北蔡镇中界村自留地补偿费问题一直是“老大难”,村民自留地自上世纪70年代末调整至今已有30多年,随着征地开发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部分村民自留地被征用或集体使用的现象屡有发生,村民事实上不再种地,但依然享受村队每年支付的青苗补偿费。前两年,就有村民提出,这种做法不公平、不合理,会损害大多数村民的利益。但怎么解决?大家只能两手一摊。
去年8月,浦东新区在全区推广“1+1+X”工作法。所谓“1+1+X”工作法是合庆镇探索形成的村民自治模式,是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建章立制、引导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监督的自治工作法。第一个“1”,指党组织的领导;第二个“1”,指《村民自治章程》;“X”即根据自治章程制定的《实施细则》。北蔡镇就因地制宜,采用“1+1+X”工作法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突出北蔡特色,对近十年来一直实行的村居党员议事会、“五位一体”议事会、村居难点事项自治流程办法等民主自治制度进行梳理总结,探索建立了一整套有效的自治流程。中界村自留地补偿费的问题很自然地被提上议事日程。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全体村民代表一致通过了《中界村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自治章程实施细则》,并差额选举产生第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
村委会逐步转变工作模式,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先由村党总支草拟一份《关于村民自留地使用权作一次性经济补偿的实施意见》(草案),草案规定,村民自留地被征用或集体使用,原则按国家标准予以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后村民自留地使用权自然终止,历年来由集体每年支付的青苗补偿费也同时取消。补偿标准参照上海市征地补偿标准并考虑一些历史原因和其他因素,按50元/㎡作一次性经济补偿。
之后,中界村先后召开村两委班子成员扩大会议、村工作层人员会议、村民代表座谈会、党员代表议事会座谈会,将来自村民的意见排摸清楚。几番沟通交流,村民心里有数了——自留地是集体的,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补偿问题不妥善处理,以后对村队二级年度收益分配会有影响。“50元/㎡的补偿标准其实相当于拿了今后7年的青苗补偿费,拿补偿的村民没有吃亏。”村民们说。
之后,这份草案经全体代表分组讨论,得到全体到会村民代表表决通过,困扰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