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沪苏浙皖”民生档案线上线下都能查!

05.09.2019  17:00

@各位亲,还记得今年3月我们的推送便民在上海也能查“苏浙皖”民生档案!长三角“异地查档”攻略出炉吗?

时隔半年,我们又有重大更新啦~上海本地及浙江全省,江苏苏州,安徽合肥、芜湖、宣城等地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可提供民生档案线上查询服务。

这一次,你再也不用线下跑来跑去办程序,不用担心因忘带一个材料而白跑一趟!让你可以足不出户,实现网上便捷查档。

今后,线上民生档案查询服务还将在长三角地区更多城市推广。

具体操作请往下看:

为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海市档案局牵头与江苏、浙江、安徽三省档案局签订《开展民生档案“异地查档、便民服务”工作合作协议》,在全国首创区域联动档案服务机制,该项目已被纳入《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2019年9月4日,三省一市档案局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档案部门重点协同项目备忘录》。长三角地区档案工作一体化发展进入全面提速新阶段。

自今年上半年“长三角地区民生档案便民服务”启动以来,“沪苏浙皖”地区的300多家国家综合档案馆均可提供“异地查档”服务。

目前,市民只需通过实名验证,便可以线上查询方式,查询上海本地及浙江全省、江苏苏州、安徽合肥、芜湖、宣城等地国家综合档案馆的相关民生档案。

同时,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也可以线下查询方式,在上海市档案馆及16个区档案馆的服务窗口,申请查询上海本地以及“苏浙皖”地区共300多家国家综合档案馆的相关民生档案。

线上查询攻略:

1、申请条件。申请者进入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网站(http://csj.sh.gov.cn)或各省政务服务网(如上海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注册并通过实名用户认证,办理查档申请。

2、受理同意。档案馆工作人员审核各项信息后受理。

3、档案种类。查询上海本地及浙江全省、江苏苏州、安徽合肥、芜湖、宣城等地国家综合档案馆的相关民生档案。其中上海可供线上查询民生档案12种:婚姻登记档案、独生子女证档案、知青上山下乡档案、知青返城档案、知青子女入户档案、再生育子女审批档案、工伤认定档案、学籍档案、兵役档案、复员退伍军人档案、三峡移民档案、人才引进审批档案;江苏(苏州)可供线上查询民生档案3种:婚姻登记档案、独生子女证和知青档案;浙江可供线上查询民生档案5种:婚姻登记档案、再生育子女审批档案、知青上山下乡档案、知青返城档案、知青子女入户档案;安徽(合肥、芜湖、宣城)可供线上查询民生档案1种:婚姻登记档案

4、办理程序:

01.实名认证。以上海为例,申请者注册并通过“上海一网通办” http://zwdt.sh.gov.cn或“随身办市民云”APP实名认证。

02.提交申请。登录“个人社区事务服务”栏目,在“按部门”选择“我要办档案”,选择查询事项。点击“办事指南”可查看受理条件、申请材料等指南信息。点击“立即办理”开始填写表单。各项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表单。

03.受理档案馆受理。档案馆工作人员审核各项信息。

04.送交档案。申请人可选择以下几种方式收取档案材料:

(1)携带身份证件就近社区受理服务中心领取;

(2)EMS到付:根据利用者确认的地址向利用者发送EMS快递寄递档案材料。

线上查档@上海

长三角地区民生档案“异地查档、便民服务”流程图

(以查询上海地区民生档案为例)

线下查询攻略

长三角地区民生档案“异地查档、便民服务”流程图

1、申请条件

所申请查询的档案应为长三角地区内(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保管的民生档案,且申请人为档案所记载的当事人本人。

2、申请材料

利用者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长三角地区民生档案“异地查档、便民服务”申请表》。

3、档案种类

可供查询的档案为长三角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保管的婚姻登记、独生子女、知青、学籍等民生档案(可供查询的档案种类及内容请提前致电档案馆)。

4、办理程序

01.提出申请。申请人就近选择受理档案馆填交《长三角地区民生档案“异地查档、便民服务”申请表》,出示居民身份证件。

02.受理档案馆受理。受理档案馆工作人员审查证件,核对申请表各项信息后受理。

03.传递申请。受理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电话联系查档档案馆( 即保管档案的异地档案馆),经确认后向查档档案馆传真身份证件复印件、《长三角地区民生档案“异地查档、便民服务”申请表》等申请材料。

04.查档档案馆查档。查档档案馆自收到申请材料起2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和受理档案馆答复查档结果。

05.送交档案。档案材料送交方式由申请人与档案馆协商确认。

(1)查档档案馆寄挂号信:由查档档案馆通过挂号函件直接向利用者邮寄档案材料;

(2) 查档档案馆发送 EMS 快递:查档档案馆直接向利用者发送 EMS 快递寄递档案材料(EMS 到付所产生的费用由利用者承担);

(3) 受理档案馆转递:由查档档案馆向受理档案馆邮寄档案材料,受理档案馆收到后,通知申请人前来自取。

上海市、区两级档案馆查档窗口一览

撰稿:胡正秋、王冰倩

摄影:孙中钦、胡正秋

编辑:周晓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