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规定公共建筑高于百米须建直升机停机坪

11.08.2014  10:57

  新华网济南8月10日电(记者王志)建筑高度超过100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按有关要求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济南市政府近日出台的《济南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如此规定。

  近年来,城市里的高层建筑越建越多,但由于人员密集、建筑高度高,一旦发生火灾,将给建筑内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危险。

  根据济南市的这一规定,高层建筑是指10层(含)以上的住宅(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高层建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面;严禁设置影响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的架空管线、照明设施等障碍物;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或者擅自分隔共用部位的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屋顶疏散平台、避难层(间)。

  济南市规定,不得在高层建筑及其地下部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在高层建筑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

  根据规定,在高层建筑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维修保养机构每年对自动消防系统实施一次全面检测和维修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