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洗福莱洗衣店关闭转移客户 充值卡不能退不能用
欢迎收听东方传呼,我是记者汪宁。东方传呼热线电话62706270日前接到市民肖先生来电,他在松江区龙马路上的奥特洗福莱购买过一张洗衣卡,去年12月该店关门,将客户业务转移到了旁边一家象王洗衣店,充值卡可以在象王继续使用,但好景不长:
[它把原来这家店里的设备放到了象王洗衣店里面,用了一段时间这个洗衣店告诉我说,这张卡不能在这个店使用了,因为现在那个机器不行]
因为刷卡机坏了,所以原奥特洗福莱龙马路店的持卡顾客无法继续在象王刷卡消费,因为无法查询卡内余额,象王也不同意退款。尽管肖先生估计卡内只有100元不到,但一直闲置也说不过去,于是他找到了奥特洗福莱总部。客服人员的回应是:龙马路这家奥特洗福莱属于加盟店,总部只提供技术支持,不为其经营行为负责。
[他们加盟我们,然后他们自己营业的,我们不管他们营业资格什么的]
肖先生提出让总部帮忙查询卡内余额,方便店家退款,客服部罗先生查看过洗衣卡照片后回复称:
[它在2017年1月就已经过了我们的加盟合同期了,所以它这个卡是后续这个店里自己私自制作的,不是我们公司制作的,所以我们确实是读不出来。我认为这个可以说是跟我们公司没有关系了,我们没有办法为他做后续的服务]
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陆怡佳认为,奥特洗福莱龙马路店在关闭后与象王达成协议移交了客户业务,象王就应该作为义务继承人提供服务或退赔余额,不应以机器故障等理由损害消费者权益。
[之后消费者去象王使用加盟店给他的卡,象王也没有提出异议,我们认为象王默认了消费者就是它的消费者,消费者也默认了象王作为接替者承担起洗衣的责任。当这张卡不能使用之后,消费者就应该找象王要求退赔。私下协商没有办法的话,因为诉讼成本比较大金额比较小,我们建议他还是去打消协电话,消协是有义务协调矛盾,也有义务曝光不良商家的行为]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特许人应当在每年3月31号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终止、续签的特许经营合同情况向备案机关报告。陆怡佳律师认为,在这起案例中,奥特洗福莱总部任由加盟店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品牌、误导消费者,也存在不妥之处。而消费者今后在加盟店等购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也要多留个心眼。
[应该是让总部来行使权力,让加盟店把招牌撤销掉,总部有一个及时报告的责任。给广大市民提个醒,买充值卡的话可以先去百度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管理,如果企业没有经过备案而发卡的话,那市民就要留个心眼了,能不买就不要买,因为他们说倒就倒。而特许经营同样商务部门也有一个信息平台可以让消费者查询,特许经营企业是否存在]
感谢收听今天的东方传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