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男子提前1月释放又被抓回 警方:日期错了

25.06.2015  11:34

  6个月前,泗县男子邓小天(化名)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按照刑事判决书,今年6月25日,邓小天将刑满释放。然而,今年5月25日,泗县看守所就将他释放。发现提前释放一个月后,警方又将邓小天带回了看守所重新收监。为何会被提前释放一个月?当地警方解释,是法院给看守所的日期出了错。

   容留他人吸毒被判6个月

  邓小天今年22岁,是宿州市泗县人。2014年上半年,邓小天在家中容留他人吸毒,于2014年12月26日被泗县公安局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今年1月28日,经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于次日由公安局执行逮捕,羁押于泗县看守所。

  今年4月9日,邓小天被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2月26日起至2015年6月25日止。

   提前1月释放又被抓回

  按照判决书上的服刑日期,今年6月25日,邓小天才应该被刑满释放。但蹊跷的是,5月25日邓小天就被释放了,竟提前了一个月。不过,被释放没几天,他又被公安机关重新收监。昨日,安徽商报记者联系了泗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出现释放后又重新收监一事,是因为法院给看守所的日期弄错了。“泗县人民法院给看守所的释放日期是5月25日,看守所是按照这个日期来执行的。”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看守所将邓小天释放后,法院告知看守所他还要再服刑一个月,所以警方又把他带回看守所收监。

   对质疑法院暂无回应

  随后,记者联系了泗县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不是很清楚,称查阅邓小天的判决书后给记者回话。不过,截至昨日发稿时,记者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找到了邓小天的刑事判决书,发现上面所写的服刑日期为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6月25日。

  如果真如公安部门所说,法院给的释放日期有误,那么从2014年12月26日起至2015年6月25日才满6个月,少服刑一个月,为何看守所没有发现?而法院为何会犯下如此低级错误?对此疑问,法院、警方均未给出具体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