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法院司法改革一年晒成绩单 法官员额控制在32%内
据《劳动报》报道,去年7月,上海司法改革试点拉开序幕。昨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晒出一年成绩单。531人成为首批入额法官;一线法官人数增加1.5%;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配比从改革前的倒置实现了正比的1:1.5;主审法官、合议庭评议后裁判的案件比例均达了99.9%。
法官员额控制在32%内
法官员额制是此轮司法改革的“硬骨头”。身为第一批改革试点地区,上海制定了《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
今年4月10日,上海法院完成了先行试点法院分类定岗。404名审判员,127名助审员,共计531人成为首批入额法官。目前,全市法院首批法官入额已经完成考核考试等程序,拟向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上报入额人选,预计首批法官入额比例将控制在26.26%以内。据上海高院预计,先行试点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部完成后,法官员额将控制在32%以内,留有余额来补充新法官。
入额法官是不是可以高枕无忧了?
答案是不行。上海法院制定了《法官岗位考核管理办法》,对入额法官实行季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办案业绩、廉洁自律、职业操守,明确考核不合格的将退出法官员额,破除入额终身制。同时,上海法院严格领导干部入额标准,明确领导干部入额必须履行审判职责,承担司法责任,综合部门领导干部不得入额。
入额法官平均年龄降3岁
改革之后,4家先行试点的法院长期以来存在的人员混岗、审判资源配置不合理、审判效率不高、审判人员职务晋升不畅等问题正在得到解决。司法一线的法官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1.5%;主要办案部门的法官实有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18.5%;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配比从改革前倒置的1:0.75,实现了正比的1:1.5。
同样,改革也使法官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法官更加年轻化,中青年骨干占比提高。预计全部完成后,入额法官平均年龄将下降3岁;45岁以下的中青年骨干占比将达到59.1%,比改革前提升4.1%。此外,法官的学历层次明显提高,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入额法官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比例将提升4%。
改革吸引了更多有着丰富实践经验和审判经历的法官们,使得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据了解,入额法官平均从事司法工作18.1年,平均任法官14.5年。
在此轮改革中,还制定了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晋升机制。上海法院明确法官等级晋升采用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方式,不受行政职级限制。没有行政职务的法官,也能晋升成为高级法官。
除了晋升,薪酬也惹人关注。据了解,上海法院制定的《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方案》已经批准,法官薪酬标准将与法官等级挂钩,目前具体实施方案在制定中。明确了“权力清单”
去行政化,也是此次改革的重要目标。以前办案,如果法官提出一个意见,要交给交给庭长、院长审批,经层层审批后的结论也许跟法官的意见不一致,还有些案件直接交给审判委员会。改革后,院领导如果没有参加合议庭审判,就没有发言权,不能签发裁判文书。
为此,上海法院明确了“权力清单”,避免院长、庭长通过行政权力干涉法官的审判权力。清单明确规定,法院院长只对程序性事项的审核批准,综合性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监督管理,对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管理职能。
通过改革,审判分离、权责不明、层层审批、请示汇报等行政化问题正在得到解决。据了解,四家先行试点法院直接由主审法官、合议庭评议后裁判的案件比例均达到99.9%,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比例仅为0.1%,院、庭长参与办案数有较大提升。
为了保障审判权高效公正廉洁,上海法院还建立完善司法廉洁监督机制。2014年全市法院发放廉政监督卡22.75万件,案件廉政回访6966次;建立涉廉事项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实行“全程留痕”;建立“上海法院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提示系统”,系统运行以来共发现处置和反馈问题1258个;健全完善《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和“一方退出”机制,对配偶和子女是律师的法官实行“一方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