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法治能力 依法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

13.12.2016  17:17

      今年是全国第七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的启动之年。为提高本市红十字系统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水平,进一步推进红十字依法治会、依法兴会,12月7日,上海市红十字会举办“2016年红十字法律法规培训班暨红十字运动研究辅导讲座”,市红十字会副会长程国樑出席培训并作开班动员。

      培训班上,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教授、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主任池子华带领学员全面回顾了中国红十字运动的法制化进程,并围绕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修订,与大家进行了探讨与分享。上海康正律师事务所张翀律师以“法律合同的风险防控”为主题,结合红十字会及其他相关公益组织在公益捐赠、红十字标志使用等方面遇到过的真实案例进行了深度剖析,有理有据、深入浅出的分析令在座的红十字工作者们受益匪浅。

      程国樑同志在动员时说: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是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证。他要求,各级红十字工作者一要学法懂法,自觉提高自身法制意识、规范意识和法治能力。二要守法用法,努力成为推进红十字依法治会的实践者。要把依法办事作为根本要求,以公信力建设为重点,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红十字人道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三要普法护法,有效维护红十字组织的合法权益。要全面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责任,从而进一步传播红十字知识、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增强社会大众对红十字会的知晓率和认同率,争取社会各人士关心、支持并加入红十字运动,为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据悉,为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已于今年7月进行了公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次“红十字会法”的修法将更加有利于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提升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同时对红十字会的品牌保护、标志保护、财产保护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来自市、区红十字会和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的分管领导、专职干部,以及上海红十字运动研究会会员等60多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上海市红十字会  单思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