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原法学院韩长印教授出席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十七届法律研讨会[图]

16.05.2017  15:26

近日,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十七届法律研讨会在湖南省常德市举行,研讨会主题是“面向效率与公平的现代破产法律制度”。中方总协调人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宋大涵、德方总协调人德国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部长海科·马斯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甘藏春主持开幕式,湖南省副省长向力力、常德市市长周德睿致欢迎辞。中德双方共100余位代表出席研讨会。 

研讨会围绕“破产重整的基本问题”、“破产财产的分配”和“破产程序的参与方及其角色”三个议题展开。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主持专题演讲。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韩长印教授应邀出席研讨会并担任第二专题“破产财产的分配顺位”的演讲人。 

韩长印在大会发言中阐述了中国破产法确立破产分配顺位的基本原则,包括破产分配顺位法定原则,不同性质的债权不同对待原则和同一顺位的债权公平对待原则,介绍了中国破产法关于破产顺位的具体内容,包括担保债权的地位、破产费用及共益债权的清偿顺位,一般优先权的范围及其受偿顺位,并就我国破破产法理论与实务中存在不同认识的、应否设立劣后债权、法定特别优先权的受偿顺位等六个方面的问题简要发表了看法。 

随后,大会分三个小组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在闭幕式上进行了大会交流。会议受到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