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法宣办“五个一”措施凸显禁放宣传实效
04.02.2016 13:2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从2016年1月1日,上海最严烟花爆竹禁放令《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为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城市公共安全,进一步扩大禁放的宣传效果,长宁区法宣办多措并举,推出“五个一”的宣传措施。一是发布一个“通知”,主动跨前一步,积极与宣传部、综治办、公安分局协商,联合发文《关于长宁区开展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专项宣传活动的通知》,并下发全区各单位,明确各项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强专项宣传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督导。二是刊登一次“一月一法”,依托“长宁时报”和机关公务网,刊登了《条例》全文和解读,进一步扩大了法规知晓度。三是进行一系列线上集中宣传。运用新媒体技术手段,依托“长宁法宣”公众微信号开展专项宣传活动,进行条例的宣传解读和案例释法。与“全民竞赛网”合作,自1月25日至2月24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法律知识答题竞赛,依托网络“微言堂”平台,聚焦《条例》的颁布实施,抛出话题引发讨论,搭建平台引导社情民意,增进遵法守法的社会共识。四是开展一波线下宣传活动。2月2日,与仙霞新村街道联合举办主题为“遵守烟花禁放令、争做文明长宁人”的《条例》宣传活动主会场。现场开展形式活泼多样的宣传形式,进一步推动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区法宣办向居民发放有关禁放令常见问题的调查问卷200份,发出各种宣传品600余份。五是举办一批专题“法治大讲堂”。各社区就条例举办专题讲座、群防群治培训会、禁放微讨论等形式多样的法宣活动,取得非常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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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2016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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