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运作机制

14.12.2014  13:16

  12月14日消息:国内首个省级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昨日在沪成立。作为此轮司法改革中的一项新生事物,新成立的委员会将如何遴选出优秀的法官和检察官?未来,对于司法系统中的“害群之马”,委员会将如何发挥其作用?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推进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教生和新当选的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主任沈国明。

  上海司法改革试点方案中提出,将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成立遴选(惩戒)委员会则是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基础性工作。对此,王教生解读说,建设专业优秀的法官、检察官队伍,是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重要前提;把好法官、检察官的准入,是保证高素质法官、检察官队伍的重要前提。组建遴选(惩戒)委员会,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司法改革的要求,又是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从专业的角度对法官、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进行把关,以提高法官、检察官的专业水平。同时还可以统一全市法官、检察官准入标准,也可以加强社会监督,防止法官、检察官招录部门化、行政化,提高社会公信力。

  遴选(惩戒)委员会成立后,其主要职能将集中在三个方面。王教生介绍,委员会首要工作是遴选法官、检察官,根据法官、检察官缺额情况,从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中遴选法官、检察官,提出建议名单;或从优秀的律师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学者等法律职业人才中公开选任法官、检察官。其次是对高级别的法官、检察官择优选升。还有就是对法官、检察官严重违纪行为提出惩戒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违纪法官、检察官予以公开谴责。

  在谈及委员会今后如何在清除司法队伍“害群之马”方面发挥作用时,沈国明则表示,委员会将进一步理顺与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关系,根据法官、检察官违法违纪线索,及时查清事实,从专业方面向市高院、市检察院提出惩戒意见,发挥好正风肃纪作用。“同时,做好制度衔接,把支持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相结合,澄清对法官、检察官的不实投诉,推动全社会对司法职业的尊重和信任。”沈国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