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泄露密码被盗刷状告银行 向银行索赔未获法院支持
原标题: 自己泄露密码被盗刷状告银行
图片说明:信用卡防盗刷要多长心眼,如果因为自己的过失而遭受损失,谁都没法替你做主。青年报资料图
据《青年报》报道,明明是自己将验证码告知骗子导致信用卡被盗刷,却怪银行违规调整了其信用卡临时额度,认为银行是“过度授权”,还将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银行为盗刷买单。日前,浦东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信用卡纠纷,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银行应撤销原告的不良征信记录,但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请。
2014年9月6日,因临时有大额开支,南京的胡女士特地向银行申请提升信用卡的临时额度。银行客服当即告知此项业务人工不能操作,都由系统测评。没多久,胡女士就收到了银行发来的短信,通知胡女士的信用卡已被提升了临时额度,自人民币18000元提升至36000元,期限设定为58天。
同年10月5日,胡女士接到了一位自称是淘宝客服的电话。
“胡女士,您的淘宝订单存在异常,需要退款,请加我qq号,告知您如何操作退款。”
这位“淘宝客服”所述的订单信息与胡女士于前一日完成的订单一致,胡女士也没多想就按照“客服”的要求,先是加了qq,然后点进qq消息里发来的一条支付宝退款页面,输入了姓名、生日、银行卡后、手机号码等信息之后,还将支付验证码告知了“客服”。
很快,胡女士的信用卡被连着盗刷了七笔,共计13965元。
不久后,胡女士看到上海银监局于2014年11月出台的信用卡业务风险管控六条监管要求中,“给予持卡人临时授信额度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的新规定。
对此,胡女士仔细一算,9月份其已经刷卡消费了1.6万多元,如果银行严格按照这个规定实施,对其信用卡的临时额度天数进行严格限制,自己被骗的那天,信用卡里也没剩多少额度给骗子盗刷了。
这样一想,胡女士觉得银行对其信用卡被盗刷存在很大的责任,不仅拒绝向信用卡归还欠款,还将银行诉至浦东新区法院,要求银行承担盗刷的损失13965元,免去其因逾期产生的各项费用4677.96元,并恢复原告的征信记录。
庭审上,原告认为,银监局对临时额度的管理是有相关规定的,被告违规操作,导致原告损失,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被告银行辩称,原告不慎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验证码等私密信息泄露给案外人,应由原告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原告对其信用额度的调整是知情并同意的,原告提出的监管规定在案发前并不存在,不适用本案;原告信用记录出现的问题,是因为原告未及时足额偿还信用卡欠款造成。
庭审中,被告银行主动表示,愿意免除原告因拖欠还款而造成的各项费用4677.96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轻信案外第三人陈述,未谨慎保管个人信息,将相关动态验证码告知第三人,自身明显存在过错,应当为该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被告之间已通过短信方式对临时额度的期限和额度达成一致,被告给予原告的临时授信额度期限并未违反相关规定;原告迟延支付系争款项的行为,并非失信的体现,不应记入不良征信记录。
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