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安排就绪 沪港通下股票交易将于11月17日开始
11.11.2014 12:25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昨天联合发布公告称,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正式启动沪港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沪港通)。沪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将于11月17日开始。
公告称,目前,沪港通交易结算、额度管理等相关业务规则、操作方案及监管安排均已确定,技术系统准备就绪,市场培育和投资者教育取得良好结果,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在跨境监管方面,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已达成共识,并签署了《沪港通项目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以加强双方执法合作,采取有效行动,打击各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告说,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两地市场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实践操作的差异,审慎评估和控制风险,理性开展沪港通相关投资。
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港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买卖规定范围内的沪市股票;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买卖规定范围内的港交所股票。按照方案,沪港通试点初期,对人民币跨境投资额度实行总量管理,并设置每日额度,实行实时监控。其中,沪股通总额度为30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05亿元人民币。试点初期,港股通的境内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目前,港股通股票268只,首批参与港股通业务会员8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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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014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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