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将着力完善困境儿童保障体系

23.05.2017  18:07

  六一”节来临之际,上海市政府今天颁布《关于加强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上海将着力完善困境儿童保障体系,确保三类困境儿童在基本生活、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司法保护等多方面的权益,重点聚焦因监护缺失、监护不当、不法侵害而陷入困境的儿童,并为之建立起相应的安全保护机制。

  据了解,上海的困境儿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第二类是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第三类是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对于因贫困或病残而陷入困境的两类儿童,依托上海既有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框架,通过充分用足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落实保障工作。对于因监护缺失、监护不当、不法侵害而陷入困境的儿童,予以重点聚焦,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确有必要时,这类困境儿童将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予以临时监护、照料,或由相关部门帮助委托,落实临时生活照料。为此,该《意见》还明确为这类儿童专门建立安全保护机制,确保儿童遭受监护缺失、监护不当、不法侵害时,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干预处置、落实保护和照料,并对违法行为予以惩处,必要时依法撤销有关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另外该《意见》提出要落实并完善分类保障政策,保障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强化教育保障、落实司法保障,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即确保各类困境儿童吃得饱、穿得暖,享受得到基本医疗,接受得到义务教育。同时,不履行监护职责且经公安机关教育不改的生父母、养父母,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