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在沪召开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宣贯会

15.11.2017  03:38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在上海召开全国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宣贯会,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和全国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焦红出席会议并指出《改革意见》的发布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的坚强决心。在医疗器械领域,人民群众对于尽快使用上安全有效的高水平高性能医疗器械,大力提升诊疗水平的美好需求与目前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和管理整体水平之间还存在矛盾。大家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认识到深化审评审批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准确理解改革关键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主动作为,尊重科学,推动改革工作有效落实。

  焦副局长特别指出,总局已批复上海局落实《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实施方案,希望上海局在落实上海自贸区内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时,结合本地医疗器械监管实际,大胆试、大胆闯,不断完善制度设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力争早日在全国推开。在如何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相关监管文件和条件上,需要大家共同的智慧,一起努力。

  会上,总局宣传贯彻《改革意见》,对意见内容进行深入解读。总局法制司、器械注册司、器械监管司、器审中心和器械标准管理中心负责人分别围绕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修订、鼓励创新深化改革的措施、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审评机构的改革和标准分类等情况进行介绍。

  全国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器械监管有关负责人,总局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有关负责人约140名代表参加了宣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