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公司承租电影院开设赌场 影院诉至法院获支持

30.11.2015  18:41

  某沐浴公司承租了某电影院之后擅自转租,同时还出现了搭建违章、消防不合格的问题,甚至还在电影院内开设赌场。为此,电影院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解除租赁合同,沐浴公司迁出并赔偿违约金。日前,虹口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电影院诉请。

  2004年6月,某电影院与某沐浴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17年,从2004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在经营期间沐浴公司应严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合法经营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或损失由沐浴公司承担,沐浴公司若将部分场所转租给第三者,须经营合法项目。合同签订后,沐浴公司开始租赁经营浴场。2011年7月,沐浴公司与案外人卢某就电影院5、6楼层签订租赁合同该转租行为,沐浴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影院备案。2012年5月,公安消防部门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指出电影院内某娱乐公司内装修工程不符合国家消防规范和审核要求,该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

  2014年年初,电影院的上级管理单位向沐浴公司发出消防、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事故隐患整改通知,称7楼职工宿舍属违章搭建,限期整改。此后,电影院及其上级单位多次向沐浴公司发出安全隐患整改责令书,要求沐浴公司限期拆除7楼平顶自行搭建的违章建筑。2014年8月4日,电影院又向沐浴公司发出告知书,称沐浴公司租赁系争房屋顶层朝东方向未经其批准擅自搭建广告牌,属违章搭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拆除。

  2014年8月24日,警方在系争房屋内查获涉嫌聚众进行“百家乐”赌博人员44人,经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沐浴公司人丁某等7人拘役的刑罚,判决认定丁某等7人均系从犯。此后,双方对于是否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多次交涉,均无果。故电影院起诉至虹口区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的租赁合同已在2014年8月6日解除,沐浴公司从系争房屋内迁出,将系争房屋返还给电影院,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向电影院支付违约金800万元。

  虹口区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确认电影院与沐浴公司在2004年6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14年8月6日解除,沐浴公司携其可移动物品从电影院迁出,将该房屋交还电影院,沐浴公司偿付电影院违约金50万元。沐浴公司不服,向二中院提起上诉。二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文中人物、单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