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系列之五:汽车三包规定出台一年半 购车维权仍艰难

13.03.2015  18:33

  【0313东方传呼】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出台已有一年半,但汽车消费类投诉数量至今居高不下。不少4S店刻意规避汽车三包规定,消费者维权时仍处于弱势地位。请听东广记者关贇斐发来的315系列报道第五篇:购车维权难。

  宋先生于2014年7月在上海乐迪比亚迪4S店购买了一款型号为比亚迪?秦的新能源汽车,该车为电油混合驱动。一个月后,他发现电池无法正常充电,续航能力也从70公里下降到30公里。

  【第一次修的时候,他们说修好了,拿回来的当天就不会充电了。然后我又过去一次,他们的技术经理帮我车子里很大一个部件换掉了,开回去第二天又出现这个问题。】

  宋先生说,这样一来一回共有七八次,问题迟迟未解决,于是要求换车,但4S店予以拒绝。虽然宋先生自称车辆就电池问题的修理次数已超过5次,也在三包有效期内,但如要提出换车,却面临证据不足的窘境。宋先生表示,并非每次维修,4S店都会开具维修证明。

  【因为很多次同样的问题他们就没给我做记录,就直接开进去了。】

  记者从宋先生提供的六张维修单中发现,这些单据名称、规格不一,而且只标注收费情况和检测事项,并没有任何对于故障的描述和检测结果。

  汽车三包规定指出,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为此,记者联系上海乐迪比亚迪4S店的售后服务人员王小姐请求查询相关维修记录,对方则找借口拖延,始终未给出任何答复。

  【这个我还没有特别去弄,因为这段时间我们门店都比较忙,我要么晚一点回复你吧。】

  上海市技师协会汽车修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洪永楠告诉记者:

  【一般性现在4S店它是故意刻意规避维修次数,一般有些问题不涉及到配件更换,修理就能解决的问题,他就不给你开维修接待单据了,维修记录没有了维权的时候对消费者来说就没法和他说。所以一般性我们建议消费者碰到这样的情况,你到现场接待要开单子的,而且要有消费者签字的,否则我不给你维修。】

  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雪律师进一步指出,就算开具了维修证明,但最后的故障结论依旧是4S店说了算,这直接影响到维权成功率。

  【从技术上来说,厂家商家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很强的。所以即便你有三包的规定,到最后要证明说符合退货退换标准的话,也有一定的难度。我手上也有这样的案例,但真的能达到退车标准的很少。】

  洪永楠认为,这要归咎于权威检测机构的缺失。

  【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际上我们没有这种专门成立这样的机构。司法鉴定对于汽车维修鉴定还是有一定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