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工作简报(第十一期)

22.01.2015  20:10

江苏省实施“两圈两段”保障国家公祭日空气质量

12月13日,国家首次在南京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公祭活动。江苏省借鉴南京青奥会、北京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经验,在公祭日前后实施“两圈两段”空气质量保障机制,确保了国家公祭日南京市空气质量优良。

两圈两段”即南京市为核心第一圈层,专门制定国家公祭日期间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方案;其他12个省辖市为第二圈层,迅速把青奥会空气质量保障一般管控方案和特别加强方案转化为一级、二级两套管控方案,项目更多、要求更严、责任更明确。 11 17 12 5 为第一阶段 ,南京市按照本市管控方案实施第一阶段管控措施,其他12个省辖市实施一级管控方案; 12 6 17 日为第二阶段 ,南京市按照本市管控方案实施第二阶段管控措施,其他12个省辖市在落实一级管控方案的基础上,一旦预测未来24小时南京AQI指数将超过100,立即启动最严的二级管控方案。

公祭日期间,江苏省强化科学研判,建立了专家会商机制,12月10—15日形成6期专家会商意见。面对不利气象条件,各市于12月12—15日实施二级管控方案。其中,南京、扬州、镇江、常州、泰州、淮安6市调停发电机组710万千瓦,限产停产工业企业406家,停工工地2887个,满负荷开展道路清扫保洁,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

(来源:江苏省环保厅)

 

 

周边省市全力以赴,多管齐下协同配合

为保障国家公祭日期间环境质量,安徽省、浙江省和上海市继续延续南京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做法,深入细致抓落实、抓督查、抓预测预报。

明确任务,全力保障。 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和宣城市制定了管控方案。滁州市自我加压,加大企业停产、限产力度;马鞍山市部分建筑工地停工,皖苏交界慈湖高新区16家小选矿全面关停,45家企业制定了限产计划;芜湖市完成42座中石化油库油气回收装置,16家废气排放企业实行停产,46家企业实现生产调节,压缩产能20%以上;宣城市强化扬尘管控,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的一律停工整治。对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实行限产,对22家重污染企业以及碳酸钙、石灰窑、小制陶集中区实行重点监管;杭州、湖州和嘉兴三市环保部门之间强化协同联动,同时联合公安、农林、城管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秸秆禁烧巡查执法等工作;上海市重点加强高架源污染防控措施,所有燃煤机组改用低硫优质煤,电力企业实施绿色调度,污染物排放相对低的燃煤电厂和天然气电厂优先发电。

严格督查,及时整改。 安徽省组成由环监局局领导带队的4个执法督查组,于12月6日-16日对滁州、马鞍山、芜湖、宣城4市环境质量保障工作进行驻地督查,检查49家企业和秸秆禁烧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确保整改到位。浙江省累计出动930余人次,检查企业850余家次,对8家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行限产和停产。上海市结合百日执法大检查,国家公祭当周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出动145批次489人次,检查各类重点企业183户次,重点查处锅炉冒黑烟等五种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并对个别屡教不改的企业依法实施按日计罚。

注重预测预报,强化应急值守。 活动期间,参照南京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的要求,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加密开展空气质量趋势分析,开展区域未来72小时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江苏、安徽、浙江共同开展预测预报工作。三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妥善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切实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来源:安徽省环保厅、浙江省环保厅、上海市环保局)

 

 

华东环保督查中心制定方案,有序开展督查工作

根据12月1日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的要求,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牵头开展了国家公祭日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督查工作。

华东环保督查中心制定了《国家公祭日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执法督查方案》,明确了督查内容、督查方式和督查要求。给10个重点城市政府发送了《关于对国家公祭日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开展督查的函》,督促各市尽快落实保障方案。12月5日,督查中心派出了四个督查组,分别赴南京、滁州、马鞍山、镇江等城市,重点对火电、钢铁和水泥等企业进行督查。在督查中,发现存在部分企业未按管控要求停产、部分企业超标排放、秸秆露天焚烧依然存在、扬尘管控不到位等问题,督查中心已及时向环保部、相关省环保厅和地方政府通报。

(来源:华东环保督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