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版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来了 今后低温也要拉“警报”
4月29日,从上海市气象局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将实施新版的《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气象灾害预警种类、分级和标准进行了调整,这是上海自2007年以来时隔12年对气象预警信号进行调整,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中删去了干旱、沙尘暴、臭氧三类预警信号;增加了影响面更为广泛、市民关注度更高的低温预警信号,分为黄、橙两级预警。未来,上海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将分为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霜冻、高温、雷电、冰雹、大雾、霾和道路结冰13类。
在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中,唯一新增的是“低温”预警信号。原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中,和温度相关的仅有“高温”“霜冻”。近年来,上海多次遭遇极端低温天气,例如,2016年上海遭遇罕见寒潮,中心城区(徐家汇站)极端低温达到零下7.2℃,创历史记录。极端低温的过程对上海造成较大影响,一些老旧小区出现水管冻裂。新增的低温预警信号将有利于相关部门迅速采取应急联动措施,以及公众及时做好自我防御,减少损失。
在与《规定》配套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修订过程中,利用了1980年到2017年的气象历史统计资料、2007年以来本市预警信号发布历史次数、实况数据资料等。根据气象历史资料,经过科学测算,预警信号种类、级别、标准进行了相应删改和调整,以期达到更为科学的设置。
除了增加和删除的预警信号外,还有部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也作了相应调整:由于本市防汛能力提升,暴雨预警发布的标准相应提高,同时新版暴雨四个等级的时效统一成“未来6小时以内”,将雨强概念进行了统一,降雨量标准调整为“1小时”和“6小时”,提高了预报的精细程度;取消了寒潮预警中对平均风力的要求,避免以往出现的因为风力不达标无法发布寒潮预警警示强降温过程的情况;拉平了同等级的台风和大风预警信号中关于风力等级的规定;下调了暴雪、寒潮预警发布标准,删减了暴雪、冰雹、霜冻预警的部分等级。
新闻发布会指出,此次调整是为了满足城市气象精细化服务的需求。各种预警信号的增删调整都是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社会联动响应的实际经验,对照预警信号发布后的部门联动、社会响应的实际效果进行。
同时,《规定》细化了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相关要求:明确市、区两级气象主管机构对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的管理职能;强化上海中心气象台在预警信号发布中的业务指导职责,强调预警信号的统一发布机制;要求各媒体保证预警信号传播的及时、规范。
《规定》还强化了科普宣传和应对要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做好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强调了教育机构在预警信号宣传普及工作中的职能,通过不断提高预警信号的公众知晓度,希望在预警信号发布时能实现更好的防御效果;同时提示市民关注预警信号,做好自救、互救。(朱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