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民政推行养老机构星级评定 挂钩奖补收费动真格初见效
金山民政老龄部门2013年开始探索推行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挂钩奖补政策,三年来有的放矢改进和加大奖补力度(年增20%),经2015年第三次第三方综合评估,服务管理水平96%机构达到星级标准,促进机构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制订印发三个文件,明确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和奖补标准。在2012年全面完成消防安全硬件达标改造后,区民政局、老龄办2013年联合区财政局或卫计委、食药监局等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本区为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的办法(试行)》、《关于实施养老机构食品卫生安全达标工程的通知》、《关于实施养老机构服务管理综合达标工程的通知》三个文件,从环境设施、服务规范、机构管理、社会评价等四个方面,对养老机构进行百分制考核,并结合日常运营情况等评定得分及确定相应星级。
二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公开评估结果确保公正和群众知晓选择。连续三年(2013-2015)每年二季度委托本市第三方专业机构,依据市标准、区达标通知对本区民政发证许可的所有已执业养老机构开展运营水平综合评估,每年三季度将评估结果书面通报各养老机构及街镇主管部门,并在《金山老龄网》上公示。
三是兑现奖补政策,激励提高服务质量和争先创优。按照2013年机构星级“一星至五星每收住1名老人奖补50-100元/月”的标准,2013年、2014年分别发放星级奖补70.7万元、100万元,今年1-6月发放星级奖补69.9万元。在机构星级奖补政策的促进下,养老机构增强了整改不足的自觉性和改进服务的积极性,达到星级标准机构数逐年增加,从2013年18家(1家三星、其余为一星)、2014年22家(1家四星、18家二星、3家一星),再到2015年24家(1家四星、3家三星、19家二星、1家一星),凸显养老服务水平的逐步提升。四是发布指导意见,探索机构星级与收费挂钩。
区民政老龄部门于2015年2月出台《关于加强本区基本公共服务养老机构建设的通知》(金民〔2015〕6号),积极推进动态公布、分级管理、评估轮候,以区民政部门认可、物价部门核定的区二星级养老机构收费为基准,逐步试行评定星级与护理费、床位费收费标准挂钩即在一定范围内上下浮动,以促使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公众满意度,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