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江县民政局:落实两个责任 打造廉洁民政
严格责任落实,建强组织保障。 (一)认真安排部署。年初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落实任务分工、调整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抓好责任分解。年初,党组书记与各党(总)支部书记、股室(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与党组成员、各党(总)支部书记签订“4+X”清单,分管领导与分管单位负责人签订“4+X”清单,纪检组长与班子成员、各党(总)支部书记、股室(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三)逗硬表彰奖励。在股室(单位)的工作评价考核中,只要出现党员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无论工作如何出色,成绩如何突出,表现如何优秀,均取消股室(单位)、个人在本系统评优选模和推荐上级党委、政府,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强化宣传教育,严明政治纪律。 (一)开展理论学习。年初,该局党组结合民政工作职能,制定理论学习计划,落实了规定学习和自由学习篇目,充分利用中心学习组会议,党员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准则》、《条例》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各方面规定进行了系统、全面了解。(二)开展双重约谈。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年初分别与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书记、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就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集中约谈。股室(单位)负责人在工作作风、工作落实、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局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及时组织进行警示约谈,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三)开展警示教育。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身边党员干部典型违规违纪案件的警示教育片1次,每半年组织党员干部到南江廉政教育馆、巴中法纪教育基地参观1次,党组织书记每年讲廉政党课2次,党组成员轮流讲廉政党课1次。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对法纪的敬畏,进一步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强力政风肃纪,推动作风建设。 (一)专项整治出实招。认真开展“3+2+2”专项整治,通过从严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共清退城乡低保16222户27783人,其中共清退土政策保1219户2518人,人情保2户3人,超过低保标准动态清退15001户25262人,共调查处理信访件30多件,移交纪委立案调查2件,有效遏制了低保各类乱象。认真开展“9+3+3”专项整治“回头看”,有效巩固了专项整治成效,进一步促进了政风行风的转变。(二)监督检查有力度。通过征求意见、明察暗访、查看工作看展情况等形式深入乡镇对五保、低保、优抚等民政资金兑现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对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烈士陵园、廉政教育馆等民政项目建设的招投标程序、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对“6.28”洪灾过渡安置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殡管所、福利院、精神病医院等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情节严重的,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察局。(三)民生帮扶见实效。紧紧围绕民政工作实际,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认真开展“走基层“活动,认真按照“54321”帮扶机制要求,挂联帮扶贫困群众,派出两名优秀干部到挂联的兴马乡罗岗村、红岩观村担任精准扶贫“第一书记”。切实解决了党员干部对群众感情不深、服务能力不强,联系服务群众不够等突出问题。
加强源头治理,构建惩防体系。 (一)日常预防抓常态。有效运用“提示函”、“督办函”,及时提醒督办,向党组班子成员发放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提示函,向下级党组织书记、下属单位负责人发出了遏制“学酒风”的提示函,在节假日、双休日等时间节点,通过机关QQ群和短信平台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提醒,督促干部职工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二)科技规范抓常态。综合发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平台功能,将民政工作的办事流程、执法依据、审核审批意见,全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落实专人定期搜索分析各类媒体及网络平台对民政工作的报道及评论,及时掌握舆情动态信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化解舆情危机。(三)制度约束抓常态。紧扣整治“四风”要求,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制度、公务接待制度、会议制度、机关效能督查制度等12项制度,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在联系服务群众、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等制度上取得了明显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