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出台《上海市慈善超市创新发展三年规划(2017-2019年)》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更好地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日前,上海市民政局在前期开展课题研究、深入基层调研、组织专题研讨、对接民政部等工作的基础上,并经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正式出台了《上海市慈善超市创新发展三年规划(2017-2019年)》(沪民慈发[2017]1号)(以下简称为《规划》)。
《规划》要求,慈善超市要坚持公益属性、坚持社会化方向、坚持资源整合、坚持因地制宜,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社会化运营为方向,以增强慈善超市自我发展能力和社会服务功能为目标,把慈善超市建设成布局合理、功能多样、充满活力、运行规范的慈善综合服务平台。
《规划》提出,到2019年底,实现慈善超市街镇(乡)全覆盖;提高慈善超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在全市推行慈善超市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建立慈善超市从业人员培训机制的工作目标,每年对慈善超市从业人员开展培训。
《规划》指出,独立运营的慈善超市应当进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成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单位;暂不具备法人登记条件的,可委托有法人资质的社会力量进行社会化运营,或通过合作等方式与具备法人身份的慈善超市联建联营;鼓励爱心企业,与慈善超市建立慈善物品捐赠合作关系,通过设立爱心专柜等途径,为困难群体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加强社会化运营,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在慈善超市建设中的作用;对现有的慈善超市,可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交给有资质、有爱心、懂经营、会管理的社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等进行管理和运营;探索慈善超市与民政业务相结合,可以与福利彩票管理机构等加强合作;打造公益团队,积极探索并打造“经理+社工+志愿者”的公益团队,鼓励有条件的慈善超市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
《规划》要求,市、区民政局要把慈善超市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做好慈善超市扶持经费保障工作;区民政局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统筹,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投入;各街镇(乡)要为慈善超市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为慈善超市提供场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的支持;市民政局要每年对各区新建慈善超市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各区民政局要每年对本区的新建慈善超市进行检查验收;要广泛发动各级媒介,加强对慈善超市及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营造“人人可慈善、人人做慈善”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