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确民办小学招生规则 开学两周内禁考试
来源:文汇报
本报记者 张鹏
明天,全市约137万中小学生将迎来新学期。
新学期,新气象。市教委昨天打出政策组合拳,再次明确要规范民办中小学和高中自主招生流程与制度,加强中小学教学和考试的规范,将减负落到实处。
民办中小学招生:不得以获奖证书作参考
昨天,市教委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的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民办小学9条招生规则:
一是限定民办中小学“校园开放日”时间 (2017年3月25日至4月7日),此外不得再安排面向非在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
二是提升民办中小学招生“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这“三个承诺”的知晓率。
三是民办中小学的校长、教师不得提前到幼儿园、小学作招生宣讲、遴选学生。
四是在招生过程中,严禁举行纸笔测试或学科考试,不得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纸笔测试或学科考试,倡导创新面谈方式。
五是在民办中小学招生面谈过程中,要做到全程录音录像,覆盖面谈所有环节;
六是对学生面谈仅限一轮,严禁组织2轮及以上的面谈。
七是增强民办中小学面谈透明度,民办中小学要将面谈方案(包括面谈方式、面谈题目等)报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八是面谈过程向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媒体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首页开辟实名“举报投诉”栏目,学生和家长可在线提交招生违规证据 (照片、音频、视频等)。公布市教委统一举报电话 (23116647),各区也公布举报电话。
九是加强对民办中小学违规招生查处力度,落实“双减”措施,建立校长信誉等级制度,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市教委还将民办中小学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纳入对区政府教育工作考核指标,并责成区有关部门对玩忽职守、监管不力的责任人员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高中自主招生:杜绝试题“超纲”
除了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制度外,昨天,市教委还明确将进一步加强高中自主招生管理,为初中学生减负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市教委明确,高中自主招生时要杜绝测试题目“超纲”现象,将对校园开放日活动中的校测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学校注重考察学生融会贯通的能力,测试内容不超过初中课程标准的要求。各校对于初中学生的考察,将围绕公共基础知识、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能开展,不使用偏题怪题。
市教委将对此进行有效监控,将在“加大信息公开、完善选拔办法、规范招生程序和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覆盖、全方位监控。
据悉,市教委将组建队伍,对高中自主招生校园开放日和面试等相关活动进行巡查和监督。如有学校违反高中自主招生相关规定,一经查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减少下一年度自主招生录取计划。
中小学开学两周内:禁考试、禁排名
市教委基教处副处长周飞介绍说,2月16日开学后两周内中小学不得组织任何形式带有学科测试性质的练习、测验、考试等,严禁学校根据测试或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严禁小学在上午8:15、初中在上午8:00之前安排集体教育教学活动,严禁课时总量超标等。
新学期,市教委还将试点中小学对所布置的作业、组织的考试和各种形式的测验进行备案。2月开学先进行调研,计划2017年秋季开学试点推进。
据悉,市教委将探索建立校长、教师信誉档案。对督导检查、信访等渠道发现的“阴阳课表”、违规进行考试和测试,组织跨校联考、教师有偿补课、与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利益输送等违规的相关责任人记入其信誉档案,试行不经备案布置作业也记入信誉档案,与其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优评先、选拔培养、绩效考核等进行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