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毁容案”二审开庭 哭着连问“我该怎么办”

27.11.2015  09:15

  案发四年后,昨天备受社会关注的“少女毁容案”的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二审。因被告方提出申请,法院以不公开的方式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双方围绕着费用明细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当天上午休庭后,周岩堵住陶家的代理律师,并一度情绪失控,当庭痛哭,喃喃自问“我该怎么办?”法庭未当庭宣判。

   周岩扑在律师怀里泣不成声

  当天的庭审中,陶汝坤的父母并未出庭应诉,而是委托了4位律师。当天中午,在庭审休庭后,被告律师留在法庭内对庭审笔录确认签字。记者向陶方代理律师进行了简短采访。他们明确表示,陶方愿意赔偿相关损失,但这些费用应当是合理的,“现在对方提出的是天文数字,让人无法接受。

  此时,周岩走过来,堵住了对方律师,“我想问下,为什么伤残赔偿不应该得到支持,为什么你说我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不该得到支持……”一连串的问题抛出,陶方代理律师并未回应,而是准备绕路离开法庭。见状,周岩突然冲过去,拉住了其中一名律师的胳膊,“今天你必须要给我一个说法”。周岩的母亲也快步走过来,责怪对方律师不讲道理。

  混乱中,李智贤律师将周岩劝到一边,而周岩扑在她的怀中泣不成声。一会儿后,周岩坐到座子上,仍然痛哭不止,口中喃喃自问,“我该怎么办?我能怎么办……

   不公开审理 持续整整一天

  昨天上午,合肥中院审判大楼4楼,第十九法庭,“少女毁容案”的民事赔偿部分的二审在此审理。上午8点50分左右,周岩和父母一起来到法院。她告诉记者,为了参加此次庭审,她与母亲在25日上午专程赶回来。9点钟,法警将两扇门轻轻关闭,法官敲响了法槌,宣布开庭。今年5月15日,蜀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周岩各项诉请共计172万余元。与周岩诉请的467万元相比相差不少,周岩不服,提起上诉。对于二审,她的代理律师李智贤表示,请求法庭支持467万元的诉请。记者了解到,开庭前几日,陶家委托律师向合肥中院提出了不公开审理的申请。据悉,申请理由是该案涉及隐私等情况。昨天下午,合议庭经研究决定不公开审理。由于案件非常复杂,庭审持续了一天,到17时左右才结束。

   是否过度治疗 双方存异议

  对于原审172万元的判决结果,周岩认为金额太低。同时,陶家认为太高,在一审宣判后也提起了上诉。与一审相同,周岩方提出了467万元的赔偿请求,提出了400多项诉请。同样的,二审中,陶家的代理律师也几乎逐项提出了异议。上午10点左右,庭审休庭10分钟。其间,周岩介绍了庭审情况。庭审中,陶方代理律师质疑周岩存在过度治疗的情况。对此,周岩说:“如果我没受伤,没毁容,不用做手术,这是个天文数字。可是,我需要做很多手术,仅仅是一只耳朵的手术,就要几十万元。”记者看到,周岩的脖子等部位长满了疤痕。周岩表示,她按照医生要求在涂抹祛疤的药膏,“一支要300元,只够用20天左右”。为了省钱,她只在脸颊两侧涂抹,“身体上其他的疤痕更明显,我也没钱去搞了。”上午11点半左右,第二次休庭。陶方代理律师表示,周岩方提出的一些赔偿诉请无法接受,“其中有一项叫手术协作费,要30万。这是什么费用?我们不知道,自然不能同意。

   周岩获救助 责任方免赔否

  2012年以来,周岩一直在北京的一家医疗机构接受免费治疗。庭审中,陶家认为,既然免费治疗,是不是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此,周岩方并不认可,“我们认为这个免费是对于周岩本人的救助,是慈善”。李智贤律师表示,“如果侵害方不去积极履行救助和治疗义务,只要有人做好事不承担责任,那么这社会不就没人敢做好事了吗?”另外,陶家认为,不应当承担补课费。周岩方认为,治疗过程漫长痛苦,按照国家规定,补课费是基本受教育权,满足治疗中可以继续求学的需求。

   关注此案四年 携书来法院

  当天上午,和众多记者一起等待的,还有一位62岁老人。

  这位名叫贾书平的老人,是河南人。因儿子在合肥上班,他也来到合肥生活,已有约四年时间了。老人说,他只念到小学四年级,但平时热爱读书。最近几年来,他更是迷上了法律书籍。当年,周岩被伤害受伤后,贾书平就从报纸上看到了报道,此后一直非常关注这件事情。

  前几天,他又在报纸上看到案件二审的报道,决定来法庭旁听。昨天上午,他专门携带了一本2015年版的《新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和一本《人身损害鉴定与赔偿法规全书》。老人告诉记者,她对周岩的不幸遭遇很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