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女一夜情后不断纠缠 屡次登堂入室索要钱财
一个是在KTV工作的歌女,一个是去夜总会消费的顾客,本以为一面之缘后不会再有交集,谁知道歌女竟然想方设法找到顾客的家,以朋友的方式登堂入室,她究竟有什么目的?是看上了人还是看中了钱?
去年8月,这名叫范敏(化名)的女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范敏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露水情缘后的纠缠
2014年7月22日,警方接到了胡先生的报案,胡先生称有人勒索他。根据胡先生提供的线索,警方抓获了这个勒索者——范敏。
范敏出生于1984年,几年前从安徽到上海打工。可是,这个不过三十出头的女子和胡先生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胡先生会说范敏勒索他呢?根据胡先生的说法,他和范敏只有一面之缘,两人并不熟。
“我是2014年5月中下旬,在夜总会认识范敏的。”胡先生回忆,当时他和朋友到夜总会消费,范敏是被安排来陪他们唱歌的。范敏和胡先生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还发生了一夜情。胡先生本来觉得这只是逢场作戏,露水情缘,以后不会有联系,没想到范敏从那天之后就频繁打电话、发短消息给胡先生。
让胡先生意外的是,2014年6月30日,范敏竟然找到他位于浦东新区的家里来,还带着几个人。根据胡先生的说法,那天范敏就以两人曾经发生关系为由,向胡先生索要1万元钱,还表示,要是胡先生不肯给,她就让胡先生的家人知道他俩的关系。胡先生无奈,只能同意,第二天就将1万元钱转到范敏的账户。
过了十天,范敏又联系胡先生了,这一次她还是向胡先生要钱。“她说她没钱付房租了,要我给她一笔钱,不给的话,她就到我家里去闹。”胡先生说,“我没办法,只好汇了9000元给她。”
索要无度报警求助
本以为和范敏的纠缠会到此结束,可人的贪欲是难以估计的,尝到了甜头便会一次次索取,贪得无厌。就这样,不久后,范敏又带人找到了胡先生家里,不出意外,她依旧是向胡先生要钱。这一次,范敏狮子大开口,要了10万元,说是要调理身体。
当时范敏带了几个人到胡先生家,胡先生一方面怕范敏把事情闹大,让家人知道,另一方面也势单力薄,不知道那几个人会做出什么事,只好点头答应。但是胡先生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便和范敏商量另约时间见面,到时会把钱给她。范敏也不再勉强,带着人走了。
范敏走后,胡先生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对劲。本来他和范敏就是逢场作戏,发短信聊天也就算了,可现在这女人好像就是个无底洞,一直把他俩的关系当杀手锏,这样一直索要无度,他怎么受得了?考虑再三,胡先生最终决定报警,并出示了他和范敏的短信等作为证据。
2014年7月22日,根据胡先生提供的线索,警方抓获了在银行门口等着取款的范敏。进行调查后,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了范敏,并在不久后对范敏提起公诉。
贪得无厌终被判刑
公诉机关认为,范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罪,勒索10万元的过程中被抓,犯罪未遂,可以对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范敏在法庭上辩解,她和胡先生是朋友关系,因为和胡先生失去了联系,所以才会找私人侦探查找胡先生的住处。因为找私人侦探,她花了1万元钱,当她把这件事告诉胡先生后,是胡先生自愿拿出1万元钱来给她的。9000元也是胡先生自愿为她支付的房租费用。这些钱都不是她逼迫胡先生给的。至于10万元,是胡先生要和她断绝往来而给她的精神损失费。
范敏的辩护人提出,范敏并没有敲诈勒索的犯意,1.9万元都是胡先生主动给范敏的,案发后范敏已经把钱都还给了胡先生,也在审理期间得到了胡先生的谅解。为了证明这一点,辩护人当庭提交了胡先生的谅解书。同时,范敏的辩护人表示,范敏的犯罪情节轻微、坦白犯罪事实、有未遂情节,希望对她从轻处罚,并使用缓刑。
经过审理后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范敏在敲诈勒索10万元的过程中被抓获,属于犯罪未遂,退赔了赃款,并且取得了胡先生的谅解。综上,对范敏减轻处罚。综合本案证据,对被告人范敏的辩解以及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范敏犯敲诈勒索罪,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罚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