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2015年查处局级干部7人

21.01.2016  00:20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19日通报称,2015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共立案贪污贿赂案件363件428人,总案值5.16亿余元。其中,查处局级干部7人,同比上升40%,为上海历年来最多。

  被查处的7人中,正局级干部为3人。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冯军(正局级)涉嫌受贿案的涉案金额超1亿元,备受关注。检察机关指控,冯军于2003年至2014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为相关企业供应电力设备、承接基建工程或软件开发项目等业务中提供帮助谋取利益,伙同其妻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000余万元,冯军还单独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1000余万元。此外,冯军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尚有7000余万元的差额部分不能说明来源。2015年1月21日,上海市检察一分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冯军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戴海波(正局级),在1999年至2012年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2015年8月19日,上海市检察一分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戴海波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上海市宝山区原区委书记姜燮富(正局级),在1995年至2007年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帮助他人公司在借款、动拆迁、筹建疗养院、调整项目规划等活动中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2015年4月28日,上海市检察二分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姜燮富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副局级干部为4人,分别为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原副总裁李军、金山区原副区长陆瑾、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崔健、中国铁路总公司人事部原副主任郭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