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检察机关与金融监管机构签署合作备忘录

28.08.2014  15:17

      8月27日,本市检察机关与金融监管机构签署“加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法治保障合作备忘录”,通过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常态化合作,促进区内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建设。市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据了解,自贸试验区设立近一年以来,金融监管机构先后出台了51条金融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和若干实施细则,自贸试验区内金融监管方式也从事前审批和准入式的监管转变为事中事后的监督,从微观审慎监管转向宏观审慎监管。与此同时,市检察院成立了派驻自贸试验区检察室,积极为自贸试验区探索金融创新突破等改革提供检察法律服务。

      根据此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本市检察机关与金融监管机构将在既有的金融检察联席会议基础上,致力于加强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制度和相关法律信息的沟通交流,定期重点交换洗钱、逃汇等在自贸试验区金融制度创新过程中易发的金融违法犯罪的情况。同时,加强对自贸试验区金融领域刑事案件调查取证、线索移送等方面的专业协作。对于自贸试验区金融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动向,影响金融管理正常秩序、破坏金融改革的关键问题和趋势性问题等加强会商研究。

      据悉,本市检察机关与金融监管机构还将分别设立联络员,加强相关工作的日常联络沟通,确保法治保障工作的常态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