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书16026--档案管理系统
各公司、厂商:
上海理工大学档案馆因业务发展需要购置一套档案管理系统软件,现公开采购信息,欢迎各有关单位参与投标。
一、设备需求
1、软件名称:上海理工大学档案管理系统
2、技术要求:
采用先进的技术架构和设计方法,融合先进的管理思想,用国际通用的技术标准,集结构化程度高,灵活性、扩展性、兼容性、升级性好,速度快为一体。
2.1采用基于Web的门户技术、工作流技术、协同技术、以及数据流的分布式应用框架,能将系统有效地整合到门户系统中;
2.2采用浏览器操作,Browser/Application Server/DataBase Server 三层体系结构;
2.3采用B/S结构及多层体系架构,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障技术的发展能力,具有良好便捷的升级能力,选用的数据库产品、应用软件均具有先进性及成熟性;
2.4系统具有二次开发能力,可以整合其他应用系统,进行门户统一管理;
2.5系统能无缝集成到校园信息门户平台;与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集成实现单点登陆和统一的用户管理;与公共数据库平台集成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换;系统编码必须符合上海理工大学信息编码标准;
2.6系统需要与上海理工大学现有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层的整合;
2.7系统支持邮件、即时通讯、手机短信等平台接口;
2.8系统的所有操做均有菜单提示,界面友好,易于日常操做和管理;
2.9系统具有完善的安全机制,灵活的权限设置和多级管理方式。采用基于角色的安全控制方法和细粒度的权限控制,可针对用户进行功能授权、角色授权和管理范围授权。基于档案管理规范的安全控制策略,如密级、单位、门类、有效期、权限、内容等。用户只有通过身份、权限验证,才能使用与自己权限相对应的功能;能限制非法IP地址范围的人员登录;文件在网络传输过程中是加密传输;对用户的登录和操作都有完整的日志记载;支持少量用户(例如重要领导)在外远程办公,通过使用VPN账号建立一条安全可靠的通往校园办公系统的信息遂道。
3、功能需求:
本次上海理工大学大学档案管理系统软件需要实现如下的几个功能模块:
3.1综合档案收集模块:档案信息采集子系统实现纸质/数字档案、图纸的自动、手动采集,并提供对各类型档案数字化处理支撑功能、改模块支持档案按件整理和按卷整理;
3.2综合档案管理模块:档案信息管理子系统实现纸质/数字档案的管理及档案馆日常业务管理功能,包括档案数据管理、档案鉴定销毁、档案借阅管理、档案信息查询统计等;
3.3综合档案利用模块:档案信息利用系统功能是对开放编研后的档案进行自动发布,对档案管理部门各种动态进行发布和档案管理发布系统进行集合;
3.4综合档案查询模块:对录入档案数据库的档案条目及档案全文进行检索查询,支持档案分类查询、跨类查询等功能;
3.5学生档案管理模块:主要负责处理学校学生档案转递、利用、管理等,包括学生档案转递信息治理、利用服务统计等。
二、投标方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给商资格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3、投标方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ISO9001认证企业优先。
4、具有软件企业认证的投标方优先。
5、熟悉高校档案管理软件和OA系统的投标方优先。
三、付款方式
设备到后付90%,验收合格后付10%。
四、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周内。
2、安装调试:卖方负责将货物送达到买方指定地点,在买方现场安装、调试系统、并交付使用。
3、技术服务及培训:对买方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4、 卖方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而且是符合国家有关制作标准和环保要求。投标方提供具体的中文操做、维护指南。
5、验收标准和方法:卖方提供软件清单,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买方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卖方制作验收备忘录,买方签署验收意见。
6、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对商业软件提供1年原厂支持,对自主研发软件提供3年技术支持。出现故障报修后于1小时以内予以回应、提出解决方案,6小时内维修职员到场,48小时排除故障(特殊情况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方应具有连续多年从事该系统生产或销售经历,并有良好的声誉,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2、投标方应完全按照标书规定的设备名称、技术要求、数目报价、供货,我方不接受不确定报价。
3、投标方应保证随设备提供必要的安装、调试、培训、维修等服务,并提供合同所约订的免费维护时间及终身维护。
4、投标报价中标明的价格或在议标后确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非招标方对设备提出新的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5、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货物的交货期,交货期超过招标方可接受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6、若投标人少于二家,则中标人的投标价不作终极价。若中标人的投标价超出本次的设备经费预算,发标人有取消本次招标采购的权利。质保期的年限要求必须满足,否则以废标论处。
7、投标方如对技术要求有质疑,须在开标日前三天以书面报告给招标人,招标人可作修改,也可不作修改。如作修改,招标人将以公告形式在网上公示。
六、投标书内容及要求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投标报价表;
2、投标须说明售后服务条款和承诺;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包括与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如公司地址、投标人代表姓名、电话、手机和电子邮件地址等。
七、其他
技术负责人:刘老师 电话:55272820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5月27日上午10:00(标书一式二份封存并注明招标号)
标书请寄:上海理工大学公共服务中心102室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军工路516号,邮编200093)
联系电话(传真):55272339
联 系 人:缪老师
上海理工大学设备招标领导小组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