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办《上海财经大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座谈会暨兼职档案员第三届培训班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确保《条例》的精神和要求落细落实、落地见效,我校始终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放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管理干部的大局中审视、谋划和推动,持续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组织部、档案馆(校史馆、博物馆)在年初即启动了《上海财经大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工作,并于6月6日下午,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举办了“《上海财经大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座谈会暨兼职档案员第三届培训班”。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庆生出席会议并讲话。档案馆(校史馆、博物馆)馆长喻世红、人事处副处长蔡蓉,校内各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兼职档案员等6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档案馆(校史馆、博物馆)副馆长王青云主持。
人事处副处长蔡蓉首先讲话。蔡蓉副处长对各位兼职档案员长期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然后从人事、人才工作的角度强调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并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悟《条例》的精神要求,共同努力做好我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接着,档案馆副馆长王青云从《条例》的意义和特点、印发的目的和要求,以及主要内容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深入的解读;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副主任沙菲对2019年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要求等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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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会议进入讨论《办法》环节。档案馆副馆长王青云介绍了《办法》修订的必要性、修订过程以及修订后的主要内容。党委教师工作部王碧莹、审计处李钊轶等各位兼职档案员,对照《条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办法》的修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庆生发表讲话。刘部长首先对各位兼职档案员长期默默辛苦的工作表示感谢!刘部长指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幕后工作,长期以来大家默默无闻的做了大量、细致耐心的收集整理等基础性工作,是每份档案真实完整的重要基础,为学校干部人事工作提供了全面准确鲜活及时的档案信息,对提升干部选人用人工作的准确性、干部人事工作的公信力起到了坚实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关于《条例》的贯彻落实和《办法》的修订工作,刘部长指出,《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我们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遵循,希望大家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学习领会《条例》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同时也希望大家对照《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再仔细审阅《办法》,提出修改的建议,使《办法》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最后,刘部长表示,干部人事档案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基础,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等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刘部长希望广大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继续发扬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持续推动我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校干部人事档案兼职档案员队伍,是于2016年组建的,均为党员干部,近年来在干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等工作,特别是中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十八大以来干部档案材料补充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曾于2016年、2018年分别举办过两期培训班。2016年请上海市委组织部干部档案负责人、市委巡视组正处级巡视专员徐晓宁做了专题辅导报告;2018年学习新制定发布的《上海财经大学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本次培训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为推动我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供稿、供图:李倩 编审:张勃欣 收稿日期: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