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核发第一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19.02.2015  19:22

 

  近日,长宁区财政局核发区人才服务管理中心等第一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2014年6月,区财政局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启动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制定《关于开展区级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和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并以公开招标形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事业单位按照“先清后登、应登必登、不重不漏、确保质量”的原则,先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待全面摸清家底后再实施产权登记工作。

  此次纳入资产清查核实和产权登记工作范围的事业单位共计216家。目前,区级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第一批42家单位的产权登记证已经核发。其余区级事业单位进入“资产核实”工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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