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第十期研究生法律助理项目启动仪式

01.06.2015  12:44

5月27日,我校研究生第十期法律助理项目启动仪式在长宁校区举行。上海高院政治部主任郭伟清、上海高院机关党办副主任柏传祥,副校长林燕萍、研究生教育院院长杨忠孝、院党委书记邵军以及上海、江苏、浙江各法律助理接收单位的政治部领导出席启动仪式。仪式由研究生教育院副院长王月明主持。

杨忠孝在致辞中指出,今年是我校研究生法律助理项目开展的第十年,是我校与司法实务部门联合培养人才的重要里程碑,是我校研究生培养模式成功改革的重要标识。他表示,我校开展的法律助理项目,得到了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给予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已成为我校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高端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他对本期法律助理寄予了极高的期望,希望本期法律助理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实践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以我所学,服务社会,最终成为能满足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

郭伟清在讲话中指出,十年磨一剑,法律助理项目已经发展成为高校与实务部门对接的典范,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他表示,开展法律助理项目惠及实践单位、高校和研究生,是一举三得的事情。他要求各接收单位通过优化“法律助理”项目的安排部署、精心策划带教方案,推动该项目的科学发展;通过对接实践需求、重视实务能力,提高研究生的法律素养;通过借鉴创新、取长补短,深化高校和实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二者的共同发展。

林燕萍代表学校对上海、江苏、浙江的司法实务部门给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她表示,自己作为法律助理项目十年发展的见证人,见证了法律助理项目从无到有的创立过程,见证了法律助理项目从上海向江苏、浙江等地的辐射过程,见证了上海高院对我校研究生教育“十年如一日”的支持。她强调法律助理项目已经成为我校研究生培养的亮点,走在了全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前列。她对本期法律助理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全身心投入,保证实习的时间;二是遵守纪律,守住道德底线;三是脚踏实地,学以致用。她希望法律助理能够树立法律人的形象,把所学专业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去,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启动仪式上,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章秀芳和法律助理代表梁春霞同学分别代表法律助理接收单位和全体研究生法律助理进行了发言。

最后,各法律助理接收单位的政治部领导与研究生法律助理们展开了分组对接,明确了实习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研究生教育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