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市标准化优秀技术成果奖和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09.07.2015  17:59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本市标准创新,进一步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研成果通过标准转化为生产力,推动科技进步,提高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努力为本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根据《上海市标准化优秀成果奖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5年上海市标准化优秀技术成果奖和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就申报和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一)优秀技术成果奖的奖励范围

  1.起草单位和人员: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2.对象:

  (1)2013年1月1日以后发布,并实施1年以上(含1年)的国家标准项目;

  (2)2013年1月1日以后发布,并实施1年以上(含1年)且已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业标准项目;

  (3)2013年1月1日以后发布,并实施1年以上(含1年)且已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上海市地方标准项目;

  (4)2013年1月1日以后发布,并实施1年以上(含1年)且按有关规定备案的企业标准项目;

  (5)2012年1月1日以后发布,由本市单位主导起草,经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或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或经ISO确认的由其他国际组织发布并实施1年以上(含1年)的国际标准项目。

  (二)优秀学术成果奖的奖励范围

  1.申报单位和人员: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及其个人。

  2.对象:国内外学术期刊公开发表的标准化领域的学术论文、经验收的标准化科研项目的研究报告、已出版的有关标准化著作等。

  3.时间:2013年1月1日以后发表或完成。

  (三)下列项目不属标准化成果奖申报范围

  1.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和对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的确认和排序等方面有争议,且纠纷或争议未解决的项目;

2.已获得国家级、部级或市级标准化成果奖励的项目;

3.等同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各级标准;

  4.往年已申报,且无显著改进提高或无实质性新增研究成果的未获奖项目。

  二、设立等级

  上海市标准化优秀技术成果奖和优秀学术成果奖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

  三、申报条件

  按照标准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可行性和经济性进行综合评定。

  (一)优秀技术成果奖申报项目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先进性:标准主要内容的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创新性:标准技术内容有创新,企业标准项目获得过专利。

  3.可行性:标准编写规范,能指导生产和管理,并取得实际成效。

  4.经济性:标准实施1年后取得不同程度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不同程度的推动作用。

  (二)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项目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先进性:项目应科学合理,达到国内较高水平,具有一定难度和不同程度的学术价值。

  2.创新性:项目有一定的创新性,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应为该专业领域的原创,观点新颖。

  3.可行性:能指导专业领域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4.经济性:项目应用后取得不同程度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评审标准

  (一)优秀技术成果奖评审标准

  一等奖:标准项目所包含主要内容的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创新性突出,标准实施后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作用,企业标准项目应当具有发明专利。

  二等奖:标准项目所包含主要内容的水平达到国际水平,创新性明显,标准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很大作用,企业标准项目应当具有专利。

  三等奖:标准项目所包含主要内容的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创新性比较明显,标准实施后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作用。

  (二)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标准

一等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属于国家级标准化技术项目。全面地把握了该专业领域国内外标准化现状与发展趋势,创新性突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扎实的研究工作基础,主题突出,论证严密,结构清晰,文字表达精炼、准确,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对该专业领域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二等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属于市级(含以上)标准化技术项目。较好地把握了该专业领域国内外标准化现状与发展趋势,具有明显的创新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立论比较清晰,文字表达清楚,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该专业领域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三等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属于市级标准化技术项目。基本把握了该专业领域国内外标准化现状与发展趋势,有一定的创新性,达到国内较高水平,文字表达通顺,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该专业领域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五、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并为第一起草单位负责申报。

  (二)标准化优秀技术成果奖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填写《上海市标准化优秀技术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1),并备齐有关附件一式三份。内容如下:

1.正式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2.标准审定结论或其他可视为鉴定的证明文件。

3.关于标准项目应用及实际成效的证明。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获专利的证明、项目获其他奖励的证明等)

  (三)标准化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填写《上海市标准化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2),并备齐有关附件(电子文档+纸质5份)。内容如下:

  1.论文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次和论文刊登页。文字为非中文的,应另提供不少于500字的详尽中文摘要、刊发杂志的中文介绍)。

  2.著作(只需出版物。文字为非中文的,应另提供详尽中文摘要(不少于1000字)、相关出版社的中文介绍)。

  3.标准化科研项目的研究报告复印件及验收意见,包括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材料总体要求

申报的文件材料均应字迹清晰、装订整齐。申报表必须填写准确,文字清楚。每份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申报表在前,其它文件按顺序依次排列在后)。每份材料均应有封面,封面上须载明项目名称,以及申报单位全名并与单位印章一致。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张双面印刷,左侧留有25mm左右的装订空间。应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附件1、附件2可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shzj.gov.cn)下载。)

  四、组织申报与推荐

  (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量技监局)设立上海市标准化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委会由本市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标准化成果奖审定、公示及对重大异议问题的裁定等工作。

  上海市标准化协会(以下简称市标协)按要求和程序负责标准化成果奖申报项目受理、形式审查、组织专家组评审等相关事宜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市质监局自贸区分局、区(县)市场监督局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市场监管局)、集团公司、行业协会和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申报和推荐。

(二)标准化成果奖主要完成单位可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区(县)市场监管局、集团公司、行业协会和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报。但不得同时向2个(含2个)以上单位申报。

无上述申报渠道的标准化成果可直接向市标协申报。

(三)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标准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组织申报,申报单位须对所申报项目负责。

(四)申报项目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应与标准文本前言或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的表述相一致(只填写参与项目的上海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

  (五)标准化成果奖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实行限额: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单位不超过7个;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8人,单位不超过5个;三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单位不超过3个。

  (六)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市质监局自贸区分局、区(县)市场监管局、集团公司、行业协会和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对申报项目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和奖励等级建议及理由,并填写《2014年上海市标准化优秀技术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或《2014年上海市标准化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技术成果和学术成果送至市标协秘书处,必须提供相关附件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标准文本、论文或研究报告的电子文档以pdf和word格式均可,附件3、附件4可在www.shzj.gov.cn网站上下载)。

(七)推荐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8月10日

  五、评审程序

  (一)形式审查:市标协按要求对推荐项目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入围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二)专业评审:市标协按程序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技术成果和学术成果项目进行专业评审并给出综合评价意见,对拟获奖项目向市质量技监局提出奖励等级建议及理由。

  (三)评委会审定:市质量技监局组织评委会对专家组提名项目进行审议,并评定获奖项目。标准化成果奖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评委的同意。必要时,将请拟获一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的主要完成人进行现场答疑。

  (四)公示:市质量技监局汇总评审结果,对拟获奖项目在我局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0天。

  六、其他

  技术成果和学术成果推荐材料寄送单位:上海市标准化协会

  寄送地址:长乐路1219号9楼      邮编 :200031

  联系人:朱新琦、严祖丹      电话:54048034、5404302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上海市标准化优秀技术成果奖申报表

  2.《上海市标准化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

  3.《2015年上海市标准化优秀技术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4.《2015年上海市标准化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