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四大看点
原标题 新闻分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新”在何处——聚焦《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四大看点
新华网北京9月17日电(记者王优玲、于佳欣)17日,新华社受权播发《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当前,我国改革开放正站在新的起点上,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要统筹开放型经济顶层设计,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意见关于如何在外商投资、走出去战略、外贸和国际经济合作等领域建立新体制具有四大看点。
外商投资:创新管理体制
当前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正在发生变化,创新引领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而中国经济进入转型期和换挡期,中国制造的传统低成本优势正在被削弱。在这样的背景下,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提高引进外资质量,稳定外商投资规模和速度,变得尤为迫切。
在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上,意见提出四个方面的内容: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推进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完善外商投资监管体系;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张燕生说,中国正在努力为外商投资创造稳定、开放、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引入新资本、人才、技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
根据意见,在做好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分层次、有重点放开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近日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上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服务业的跨境贸易和投资成为推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重要力量,与服务业相关的国际经贸谈判明显提速。商务部正在积极研究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以自贸区谈判和中美、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为契机,推动服务领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以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促进服务业的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