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近年来,松江区在完成镇村二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改革,通过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资产管理等措施,使全区所有街镇集体经济联合社全面实现社员分红,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和发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一、加强机制建设
在完成以“明晰产权”为主要任务的第一阶段改革后,松江区将工作重点转为规范管理。区政府把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和发展工作列为年度工作重点,列入对街镇考核的重要考核事项。区委、区政府出台《松江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松委〔2014〕68号)、《松江区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的工作意见》(松委办〔2016〕4号)等文件,区农委、区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了配套文件,各街镇也根据实际,制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实施细则,镇级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每年如期召开,“三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二、全面实行分红
松江区坚持社员分红可持续性原则和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对年度资产资源收益进行认真测算,按不同的分红能力,实行每年分红,由集体企业上交联合社,联合社对每位社员开设银行账号,按社员份额分红,最高的街镇达25元/份,最低的镇为2元/份。2015年度,14个镇联合社和3个镇的村合作社共计分红2.54亿元。近六年来,全区已累计分红7.38亿元,共152.04万人次享受到了改革红利。
三、理顺权属关系
2015年,松江区持续推进全区14个镇联合社办理证明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开设银行账户等工作。2016年,推进了镇资产公司等集体企业的出资人变更工作,通过与工商部门协调,由于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性,对经营性集体资产公司(出资人为二人以上的有限公司)出资人变更为联合社,联合社出资比例达99%。目前,已有12个街镇完成了资产公司出资人变更工作,完成率达到了86%。
四、实施分账核算
自2014年开展村社分账以来,2015年4月,松江区107个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已全部实行独立核算。针对分账后村委会经费不足的问题,2015年区级加大了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了村级扶持补贴额度,农业地区每个村平均从70多万元增加到了130万元,对少数村公益事业支出经费仍然不足的,各镇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新浜镇和叶榭镇自2016年起对村委会经费不足部分由镇财政予以托底。
五、加大委托管理
推进镇级联合社托管村级集体资产,统一租赁标准,规范资产管理,促进农村建设用地集中开发,提高集体资产投资回报率。新浜镇实行村级资产委托镇统一管理,使广大农民更广泛地、更全面地、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的红利。同时推进镇级集体企业分类管理,各街镇将非经营性的、承担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集体企业日常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
六、开展二次开发
以新桥镇为重点,开创了“区区合作、品牌联动”的发展模式,与漕河泾新经济园区合作开发松江高新科技园区,引进优秀企业200多家,2015年实现税收6.35亿元。九亭镇、佘山镇、中山街道等分别与临港集团、清华启迪科技园共同合作,共同投资,建设高新技术园区,成为松江经济转型发展的新模式。通过盘活存量资源,实施资产回购、收购,进行二次开发,扩大资产总量,改善资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