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交警整治滥用远光灯 30分钟查获违规车15辆
原标题:杨浦交警开始整治滥用远光灯
20日晚,杨浦交警在军工路民星路查处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车辆。晨报记者 张佳琪在城市道路滥用远光灯非常危害大,会车时或致使对向车主“瞬间致盲”,还会影响驾驶员对速度、距离及道路宽度的判断,极易引发事故。20日晚19时,杨浦公安分局交警机动队在军工路民星路路口,对违滥用远光灯、转弯掉头不打转向灯等“未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仅半小时就查获滥用远光灯违法15起,分别依法予以记1分,处50元罚款。
30分钟查了15辆违规车
当晚19时,杨浦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民警在军工路民星路路口布控,两束刺眼的灯光沿军工自北向南驶来,由于灯光太刺眼,民警都看不清车辆的颜色和车牌号,待其行径民星路路口时,伸出警示棒,示意该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怎么了,我没有闯红灯,也没有喝酒。”该车驾驶员下车时一脸茫然,依旧打着远光灯,丝毫没有意识到问题所在。“你未按照规定使用灯光,在照明条件较好的道路上使用了远光灯。这种灯光在会车时,会使对向车道的驾驶员瞬间致盲,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将对你进行50元罚款并扣1分。”杨浦交警机动大队民警马凌伟解释道。
“不好意思,平时在高速上开惯了,忘了关。”该驾驶员接受了处罚,并保证以后会改掉此陋习,“我也是第一次被查,还要记分,以后肯定会改的。也会告诉车队同事,让大家都注意。”
随后几分钟,一辆接一辆滥用远光灯的车辆被拦截处罚。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些受罚车辆除了两辆轿车,其余都是大卡车和货运车。“像刚才那位驾驶员说的,卡车和货车一般跑高速比较多,远光灯用惯了,在城市道路会忘了关远光灯,导致违法现象多发,也是我们重点整治的对象。”马凌伟说。
从19时至19时30分,在军工路民星路路口,杨浦交警机动大队共查处滥用远光灯车辆15起,还查处了两起转弯不打转向灯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记1分,罚款50元。
城市道路无需使用远光灯
滥用远光灯是被很多驾驶员忽视的一个陋习,实则反映出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马凌伟告诉记者,远光灯的主要用途是看清较远距离的路况,上海城市道路的照明条件十分充足,包括隧道和高架的照明都很好,在此情况下,夜间行车是不需要使用远光灯的。
“就算是在照明不足的道路行车,夜间会车时也不能使用远光灯。”马凌伟介绍说,根据《道路安全交通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因此,哪怕在照明设施不全的路段使用远光灯,会车时也应切换成近光灯。
除了法律规定,在实际驾驶中,会车时使用远光灯的危害也显而易见。“在平时开车的情况下,如果你是驾驶员的话,对方车辆跟你交会时开远光灯,这么高亮度的灯光闪过你眼前,会造成你眼前一片空白。夜间的路况较好,车速也会比较快,如果有突发情况,你可能来不及采取制动措施,给交通事故埋下隐患。”马凌伟说。
除了会车不应使用远光灯,夜间在照明良好的城市道路使用远光灯照射,也容易给前车的观后镜造成炫目感,影响对向车辆的正常驾驶和司机的判断力,一旦视线受阻,极易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