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来信:寒窗苦读十余载 一时贪念铸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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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岛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王一(化名),因一时贪念“顺手牵羊”而获刑入狱,被以盗窃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寒窗苦读十余载,即将毕业,本应该努力工作报效社会、回报父母,却因一时贪念,耽误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王一本是青岛某高校大学生,临近毕业成绩不错的他很快找到工作。5月的一天,王一从学校男浴室洗完澡进入更衣室,发现不远的一个更衣橱柜的门是半开的,里面有一个苹果手机。王一穿好衣服后,偷偷把手机拿走了。之后,他从被盗手机屏幕上看到一条信息,上面写着:“把手机还给我,必有重谢。”王一知道这是失主发来的信息,就想以换取报酬的形式把手机还给失主。于是,他联系失主,谎称手机是其花钱买来的,两人商定失主以1500元的价格买回手机,并约定了交易地点。随后,王一在学校门口与失主进行交易时被抓获。到案后,王一对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被盗苹果手机价值人民币2760元。王一这一“顺手牵羊”的行为,让自己的前途毁于一旦。
据记者了解,现在,校园盗窃现象并不鲜见,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生法治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二是被害人防范意识较为薄弱,有时没人在宿舍,东西随便乱放,为犯罪行为人提供可乘之机。三是犯罪对象一般比较直接,物品一般都是与大学生学习、生活直接相关的具有较大价值的物品。四是学校的公共场所安全保障机制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学生宿舍、教室、自习室等公共场所缺乏有效管理,既不查验外来人员的证件,也不进行登记等。
为了避免或减少在校大学生的犯罪,记者建议学校加强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对学生进行充分的普法教育。另外,家长也要经常跟自己的孩子多联系、多提醒,要求他们自觉遵纪守法,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此,记者要特别提醒每一位大学生,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一定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努力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每一名成长过程中的大学生,都要以王一为戒,否则最终酿成的苦果只能自己来承担。
记者 孙军
《中国教育报》2015年9月30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