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上海金改40条第一项细则出台 实行意愿结汇

17.12.2015  17:28

今天下午5点,央行上海总部发布上海自贸区外汇管理改革新规,《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


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出发点,推行、允许自贸区内企业,不含金融机构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赋予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的自主权和选择权,进一步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允许区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外汇收入无需开立核查账户,支持银行发展人民币与外汇衍生品服务,允许区内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看看新闻网记者:陈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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