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过控烟条例 规定公共场所室内区域禁烟

29.11.2014  14:50

  根据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及交通工具禁止吸烟。如果在禁止吸烟场所和区域抽烟,可被处以最高200元罚款。

  条例明确规定室内全面禁烟、禁止烟草广告、促销、赞助,还强化了对控烟责任人的约束。同时,这部法规规定,文保单位、学校、妇幼医院以及体育场馆坐席比赛区等室外公共场所也需要执行禁烟。

  条例将于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