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沪人员中久村占用农田建水泥站 系签署假合同

19.01.2016  14:56

  欢迎收听东方传呼,我是记者陆兰婷。东方传呼昨天播出报道,有外来人员在浦东新区书院镇中久村占用基本农田做黄沙、水泥、石子堆场,最后发展到堆放建筑垃圾和建水泥搅拌站,甚至还建起了小别墅。那么农业用地上怎么造码头、建堆场呢?他们的执照又是通过怎样的手段得到的?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原来是书院镇镇政府和中久村村委会有人帮他们造了一个假合同并盖上公章骗来的。

  当记者问,在当地没有宅基地的安徽老板怎么能在农田里盖小别墅时,书院镇村建办的张主任回答:

  【以前应该是一个平房,光底下一层,没有权证的。私下买卖的,后来就是上面擅自地搭起来的。(当时的村委会也好,镇政府也好都不知道的?没有人阻止?)

  这个怎么说呢?可能由于某个环节的原因,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然后既成事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规定,农业用地不能挪作他用,那么书院镇中久村的耕地,怎么随随便便就成了黄沙石子水泥堆场了呢,甚至还造起水泥搅拌站来,还办出了工商执照和港口经营许可证。记者向签发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浦东新区建交委航务管理署求证,运港科凌科长告诉记者,因为对方提供了与村委会签署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上内容为“新建码头设施,用于经营黄沙、水泥、石子等建材,并且有镇政府和中久村的盖章。

  【应该是村委会和他们承包人签了一个合同,那么这里面加盖给了一个公章土地使用证明,按照要求就是镇人民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那么书院镇村建办张主任在之前的采访中明明说,堆场和水泥搅拌站的土地是经营者向当地的农民租借的。

  【我手头上村里面提供的经营书确确实实是和老百姓钱签的。】

  为此记者找到了中久村村委会主任吴富明,他说,土地是向当地的农民租赁的,但为了骗取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经营者和村委会、镇政府就联合签署了一个假合同。

  【据我了解这个合同是冒用的合同,村委会的土地一分一厘都没有了,在99年土地承包的时候全部承包给农户了,(那么章是不是你们村委会盖的?)是我们村委会盖的,(村委会怎么好跟人家造一个假合同呢,)当时的村委会主任说也不清楚了,这个责任肯定在我们村委会,推卸也不能推卸的了。

  插播:吴主任说,他们村盖章是没有记录的,而镇政府对盖章有严格规定,几月几号盖章,为何事盖章,由谁签发等都必须记录在册。那么书院镇对这份假合同又有何说法呢?记者找到了副镇长姚建。

  【章怎么盖出去的我肯定没有办法回答你。这个合同我发现也有问题的,抬头是租赁合同,但是落款乃是我们土地所,镇政府中久村,合同也不是正规的合同,(这就是一个假合同是吗?)我觉得好像也是.但是这个事情,你你你你怎么说呢?但是这个章怎么敲出去的,你现在叫我回答这个问题我现在,我没办法回答你,肯定也不是我经手的这个事情。】

  但姚建表示:有关假合同问题,他会向相关领导汇报。接下来将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进行执法,然后再对被压坏的道路和管道进行维修。感谢收听今天的东方传呼。